渝地稅發[1998]302號
頒布時間:1998-09-28 00:00:00.000 發文單位:重慶市地方稅務局
萬州、黔江開發區地方稅務局,各區、縣(市)地方稅務局,市局各直屬單位:
現將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做好農業稅農業特產稅屠宰稅征收工作的通知》(國稅發[1998]133號)轉發給你們,并提出如下要求,請一并貫徹執行。
一、認真執行屠宰稅稅收政策,加強屠宰稅征收工作的領導。各級地稅部門要認真組織全體稅務干部學習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做好農業稅農業特產稅屠宰稅征收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結合本地實際認真貫徹《通知》精神,堅決執行屠宰稅據實征收的規定,提高全體稅務干部正確執行屠宰稅稅收政策的重要性認識,把正確執行屠宰稅稅收政策作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切實做好當前減輕農民負擔工作的通知》,落實黨和國家在農村的各項政策,保護農民的合法權益和農村安定團結的一項政治任務來抓。加強屠宰稅征收工作的領導,落實工作責任,經常研究、分析本地區屠宰稅征收工作,及時掌握了解征收情況和動態,解決征收工作中出現的問題,糾正屠宰稅的各種攤派行為。
二、做好代征單位、代征人員稅收政策業務培訓工作。從我市屠宰稅征收情況看,個別地區屠宰稅出現攤派問題往往都發生在代征單位、代征人員身上。要杜絕屠宰稅攤派,關鍵在于代征單位、代征人員。因此,各級地稅部門要加強對代征工作的領導,認真做好代征單位、代征人員思想政治教育,搞好稅收政策業務培訓工作,建立健全代征制度,落實代征責任,明確獎懲規定,對代征單位的代征情況進行考核。同時,定期到代征單位,代征點及農民家中了解代征人員執行屠宰稅稅收政策的情況,及時發現解決在代征工作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對個別代征單位、代征人員不按稅收政策辦事,在屠宰稅征收工作中搞攤派,經教育仍不改正的,立即終止代征協議,取消代征資格。
三、開展經常性屠宰稅執法檢查。各單位要重視屠宰稅執法檢查工作,建立執法檢查制度,做好人民群眾來信來訪工作。對人民群眾反映的問題,要認真對待,高度重視,及時妥善處理,做到件件有回復,事事有落實。
四、加強屠宰稅稅收政策的宣傳,增強政策透明度。屠宰稅政策性強,涉及面廣,直接關系到農民的切身利益。因此,搞好屠宰稅政策的宣傳,是屠宰稅征收工作的有力保證。各級地稅部門要認真開展好屠宰稅稅收政策的宣傳工作,要采取多種形式,利用各宣傳媒體,廣泛開展宣傳活動;要耐心細致地向農民做好屠宰稅稅收政策的解釋工作,使農民了解屠宰稅的征收辦法,征收標準,增強農民群眾抵御屠宰稅攤派行為的能力,使廣大農民能夠自覺運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附件: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做好農業稅、農業特產稅、屠宰稅征收工作的通知
1998年8月18日 國稅發[1998]13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地方稅務局,北京、天津、河北、黑龍江、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海南、貴州、重慶、陜西、寧夏、新疆、青海省(自治區、直轄市)及寧波、廈門、青島、深圳市財政廳(局):
為了貫徹執行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切實做好當前減輕農民負擔工作的通知》(中辦發[1998]18號),做好農業稅、農業特產稅和屠宰稅征收工作,切實減輕農民負擔,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各地農業稅收征收機關要嚴格執行農業稅穩定負擔的政策,不得擅自調增農業稅負擔。農業稅計稅價格要隨糧食定購價格的變化進行相應調整,折征代金的地方,更要注意糧食結算價格的變化,切實保護農民的利益。要嚴格執行農業稅減免政策規定,及時掌握農業生產及受災情況,繼續做好農業稅災歉減免、社會減免、貧困減免工作。要切實將減免款落實到應享受減免待遇的納稅人,任何單位、個人不得截留、挪用,切實把農業稅減免工作落到實處,讓農民真正體會到黨和政府的關懷。
二、農業特產稅要嚴格按照農業特產品應稅產品實際計稅收入計算征收。對農業特產品應稅實際計稅收入有賬可查的,要采取查賬征收的征收方式;對無賬可查的,可實行核定征收等多種征收方式。無論實行何種征收方式,都要在做好農業特產稅稅源普查工作的基礎上進行,并于收獲季節征稅時對所定計稅收入再進行認真核實,遇有自然災害和市價偏低,要給予適當調減,切實做到據實征收。農業特產稅嚴禁按人頭或地畝平攤稅款,不得對沒有從事農業特產品生產經營和沒有農業特產收入的征稅。
對利用農業稅計稅土地從事農業特產品生產的,其農業稅應征稅額大于農業特產稅應征稅額的,征收農業稅;其農業特產稅應征稅額大于農業稅應征稅額的,征收農業特產稅,兩稅不得重復征收。
三、屠宰稅必須據實征收。嚴禁按人頭、地畝和牲畜存欄頭數搞攤派,不得以屠宰稅名義搞搭車收費。在收購環節征收屠宰稅的,不得把應由收購方繳納的屠宰稅改由飼養戶繳納,不得對未收購的應稅牲畜預征屠宰稅。發現有違反規定的行為,要立即糾正,并嚴肅處理,追查責任。
四、各級農業稅、農業特產稅、屠宰稅征收管理機關要嚴格依法規范征收。農業稅、農業特產稅征收要直接對納稅人實行"戶交戶結",并向納稅人開具正式的完稅憑證,嚴禁打"白條 ",如不能出具正式完稅憑證,納稅人有權拒交。要嚴格區分稅、費的政策界限,不得借稅收名義征收其他費,更不得稅、費混征。在征收時要做到一稅一票,防止并糾正一票多稅、一票又稅又費的錯誤做法,以保證國家稅款及時足額入庫,防止稅款流失,杜絕貪污腐敗現象的發生。
五、各地農業稅、農業特產稅和屠宰稅征收管理機關要加強領導,向納稅人做好稅收政策的宣傳解釋工作。農業稅、農業特產稅和屠宰稅征收工作涉及到農民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強,要采取多種多樣、通俗易懂的形式,向納稅人宣傳有關稅收政策。
要做好人民群眾來信、來訪工作,對人民來信、來訪反映的問題要予以高度重視,認真傾聽農民的呼聲,及時、妥善地解決所反映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