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地稅函[1997]082號
頒布時間:1997-04-11 00:00:00.000 發文單位:湖南省地方稅務局
(1997年4月11日,湘地稅函[1997]082 號發各地、州、市、縣地方稅務局)
據部分地市反映,經調查核實,我省現行使用的復寫式屠宰稅票與國家稅務總局現行稅收票證統一式樣有較大的差異,不適應當前稅收征管需要。為進一步規范屠宰稅票的管理使用,省局決定,停止使用現行的復寫式屠宰稅票,從今年 6 月 1 日起,使用限額完稅證征收。停用的復寫式屠宰稅票由縣級地稅部門收回,造冊登記統一銷毀,并報地、州、市局備查,同時,請認真做好銷毀后的帳務處理和票證報表的編報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