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對住房保障資金進行審計
常州市審計局自2005年以來,連續5年開展對住房保障資金審計,特別是對經濟適用房、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賃住房資金進行審計,確保資金用在刀刃上。審計人員走街串戶,深入了解政府撥付資金和解決低保戶、低收入戶和新就業人員的住房的分配使用情況,先后提出10多條審計意見和建議,得到相關部門的重視和采納。實實在在為住房保障資金的管理、房屋分配加裝了兩道“安全門”。
一、加裝“住房保障資金管理”安全門。審計為規范廉租住房保障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確保資金專款專用,督促相關部門先后出臺了《常州市市區住房保障資金管理暫行辦法》、《住房保障專項資金撥付與使用管理暫行辦法》和《加強市區住房保障資金監督》等一系列資金管理相關文件,使廉租住房保障資金管理邁入來源有渠道、落實有保障、使用有規范、管理有秩序的軌道。
一是資金來源渠道明確。截至2009年底,該市落實信貸資金29.9億元,所籌集資金實行專項管理、分賬核算、專款專用。
二是強化資金預決算約束。廉租住房保障資金撥付嚴格遵循“按預算、按程序、按進度”的原則,加強對廉租住房保障資金實行嚴格預決算制度,并全面納入財政管理。根據計劃,科學合理測算廉租住房保障資金需求,編制下年度廉租住房保障支出項目預算,年終由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編制當年住房保障資金決算,報市財政和審計部門審核。
三是建立資金監管機制。為加強市區住房保障資金的監督,確保住房保障資金專款專用,審計部門根據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報送的相關決算資料對上年度住房保障資金收支情況進行審計監督,并出具審計報告。
二、加裝“住房分配使用”安全門。為使申請對象收入情況符合條件,審計提出了加強各部門協作,完善申請對象收入核準操作辦法。改變過去僅僅采取入戶調查、社區公示、媒體公示等手段,對低收入家庭的收入進行調查核實。為確保政府公共資源真正惠及困難群體,在“三級審核、兩級公示”的基礎上,對申請對象所有家庭成員的房產進行核查,并要求申請對象主動申報家庭財產情況,重點對申請對象的房產、汽車等財產情況要求申報并予以審核。建立健全全市低收入家庭財產收入協查體系,即與銀行、證券、稅務、保險、戶籍、車輛管理、社會保障、公積金等部門共同建立一個收入征信系統,運用技術手段,整合信息資源,實現信息共享,提高收入核定工作的及時性、準確性和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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