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掖市審計局 “五加強”促進廉潔從審
張掖市審計局把廉政建設作為審計工作的“生命線”和“高壓線”,進一步強化措施,厲行廉潔從審,切實做到“五加強”,樹立審計機關良好形象。
一是加強教育引導。組織審計人員進一步學習《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審計法實施條例》、審計人員工作紀律、審計人員職業道德準則等,加強對審計人員的理想信念、職業道德、黨紀條規教育,增強審計人員遵紀守法的責任感和執行制度的自覺性;組織審計人員認真學習審計署編印的《審計干部反腐倡廉教育警示錄》,用其中的案例進行警示教育,牢記前車之鑒,防微杜漸,警鐘長鳴;要求全體審計人員對市紀委編印的《從政必讀——黨員干部必修的20課和不能做的80件事》必讀、必懂、必記、必行;開展以“牢記審計紀律,厲行廉潔從審”為主要內容的專題學習討論活動,不斷提高審計人員的思想認識,著力構筑審計人員拒腐防變的思想道德防線。
二是加強制度約束。組織審計干部對審計人員工作紀律、機關工作制度等進行了討論和完善,制訂了切實可行、易于操作的廉潔從審制度,形成用制度規范審計行為,按制度辦事,靠制度管人的機制,把廉潔從審納入規范化、制度化軌道。規定審計人員在市直部門和甘州城區單位審計期間,一律不得在被審計單位吃飯,不得由被審計單位車輛接送上下班;在甘州城郊單位審計期間,乘被審計單位的通勤車或公交車上下班;在其他縣審計期間,全部在指定餐館吃工作餐,往返用車由局內自行解決,不得要求被審計單位接送;審計期間,一律不得參加被審計單位安排的一切娛樂活動。局領導班子成員做到“正人先正己”,凡是要求審計人員做到的,班子成員首先做到,凡是要求審計人員不做的,班子成員首先不做,為審計人員廉潔從審作出了表率。
三是加強管理落實。推行以往的有效做法,審計組進點前,將審計通知書和廉政承諾書一起送給被審計單位,分管領導與審計組全體人員談話,從堅持依法審計、保持廉潔自律、提高工作效率等方面提出具體要求。審計進點時,分管領導到被審計單位宣布審計紀律和相關廉政紀律,在被審計單位公告欄中張貼審計公示,接受被審計單位干部群眾的監督。審計結束后,審計組向局領導匯報審計工作的同時必須匯報審計組審計期間執行審計紀律和廉政責任的情況。局黨組與科室(審計組)簽訂了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與個人簽訂了廉政承諾書,實行廉政責任審計組長負責制,建立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黨風廉政建設監督網和責任追究制度,確保廉潔從審落到實處。
四是加強項目復核。進一步完善審計質量控制辦法,繼續堅持三級復核制度,嚴格按照復核程序、復核職責進行全面復核,對每個項目從審前調查及審計方案制定、審計證據、審計工作底稿、審計報告、審計決定等方面,進行逐個逐項檢查復核,重點復核審計組是否按審計方案要求將審計的重點內容查清,所涉及的問題是否全面如實反映,防止審計人員私自消化問題,隱瞞問題不報,人情審計,徇私舞弊現象的發生,促進了廉潔從審,保證了審計質量。
五是加強監督檢查。嚴格執行審計工作紀律回訪調查制度,項目現場審計結束后,由紀檢組牽頭組成檢查組,采取發函和走訪的形式,就審計人員遵守機關工作紀律、審計工作紀律、廉政制度等情況回訪被審計單位,聽取被審計單位的意見、建議,在審計機關和被審計單位之間建立了一條相互支持、監督的通道,對審計人員廉潔從審起到了雙向監督作用。對違反廉政紀律和審計工作紀律、損害審計機關和審計人員形象的行為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和行政責任;情節較輕的除批評教育外,與年度考核相掛鉤,取消評先評優資格。同時,準備聘請部分市、縣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為廉政監督員,強化對審計人員落實黨風廉政紀律情況的外部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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