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審計局學習宣傳新修訂的《審計法實施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實施條例》已經2010年2月2日國務院第100次常務會議修訂通過,自2010年5月1日起施行。為了實現審計干部審計法律知識的及時更新,與時俱進開展審計工作,黔西南州審計局采取多種形式學習宣傳修訂后的《審計法實施條例》。
新修訂的《審計法實施條例》公布后,黔西南州審計局黨組高度重視新《實施條例》的學習,局領導組織干部職工認真學習貫徹《審計法實施條例》,就修訂后的新條例進行了介紹,明示了新《實施條例》中:審計人員與被審計單位有經濟利益關系應回避;地方審計機關負責人任免應征求上級審計機關意見;審計機關查詢被審計單位金融賬戶負有保密義務;審計機關封存被審計單位資產期限為7日以內;審計機關擬公布上市公司審計結果應提前告知;審計組提出審計報告前應征求被審計單位意見等六大看點,并要求在今后工作中貫徹實施。
4月初,州審計局按照省審計廳學習宣傳貫徹《審計法實施條例》和張如飛廳長在培訓結束時的講話要求,認真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學習宣傳活動:一是及時印發學習宣傳資料。4月20日,黔西南州審計局就將《審計法》、新修訂的《審計法實施條例》以及《修訂后的審計法實施條例宣傳提綱》匯編成冊共計200余份,印發州領導、州直所有部門單位、內審機構、社會審計組織以及縣(市)、區有關部門;二是向縣(市)區審計機關下發新《實施條例》宣傳資料電子文檔,要求在《實施條例》正式實施前采取多種方式進行學習宣傳;三是4月21日州局又組織全體干部職工,由總審計師沈浩廷同志主講,就《條例》修訂的主要背景及過程,修訂的主要內容,圍繞新《條例》在“健全審計監督機制、明確審計監督職責、規范審計職權行使、完善審計程序”四個方面的修訂,對照新舊《條例》的變化進行了解讀。四是將新修訂《審計法實施條例》的宣傳活動納入本年度“五五”普法工作日程,在全州各縣(市)審計機關積極開展宣傳活動,掀起學法用法的新高潮。
通過一系列學習宣傳活動的開展,擴大了廣大干部和人民群眾對審計監督的了解和認識,促進了審計干部學法、用法的自覺性、主動性,為充分發揮審計機關“免疫系統”功能,認真履行審計監督職責打下了基礎。
初級會計職稱 | 指南 | 動態 | 查分 | 試題 | 復習 | 資產評估師 | 指南 | 動態 | 大綱 | 試題 | 復習 |
中級會計職稱 | 指南 | 動態 | 查分 | 試題 | 復習 | 高級會計師 | 指南 | 動態 | 試題 | 評審 | 復習 |
注冊會計師 | 指南 | 動態 | 查分 | 試題 | 復習 | 會計基礎知識 | 指南 | 動態 | 政策 | 試題 | 復習 |
稅務師 | 指南 | 動態 | 查分 | 大綱 | 復習 | ACCA考試 | 指南 | 動態 | 政策 | 試題 | 復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