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幣應不應當升值?
從經濟學一般道理上講,匯率作為外匯價格,應由市場供求矛盾運動狀況規定。從這個意義上說,人民幣升值的確有空間,因為我國目前的匯率是官方行政管制匯率,基本上與上個世紀90年代中期匯率雙軌價并軌時的市場匯率水平一致,也就是說十年未變。對外匯的需求以及外匯的供給在十年之久的時期里,肯定發生了諸多變化,這種供求關系變化在官方行政管制匯率價格水平中未能得到反映。
考慮到我國的特殊條件,人民幣升值與否,重要的不在于外匯價格水平高低,而在于體制背景、發展水平和經濟增長均衡目標三個方面的特殊約束。
從體制背景上來說,匯率的市場化取決于要素市場化進展,尤其是取決于資本要素的市場化進程。當一國的資本市場化,包括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的市場化程度都很不發達時,不可能真正具備發育完善的外匯市場機制,因為外匯市場說到底屬于要素市場的一部分。我國市場化進程已經有二十八年歷史,應當說經過二十八年改革,市場已逐漸成為配置資源的基礎性力量。但在這一過程中,突出特點在于商品(包括投資品與消費品)市場化進展顯著快于要素市場化進展;而要素市場化進展中,資本要素市場化的進展又明顯落后于勞動力要素市場化進展,因為我國目前利率(資本的價格)仍是政府定價,資本市場也還是國有商業銀行壟斷性支配。所以,我國現階段外匯價格的市場決定,尚缺乏必要的市場機制條件,尤其是缺乏資本要素的市場化進程體制支持。這樣,政府行政定價仍有體制的必然,匯率水平自然背離市場供求。
從發展背景上來說,匯率的市場化取決于國民經濟競爭力的提升程度。因為,匯率的市場化及本幣自由化,在根本上取決于一國經濟與國際經濟的一體化程度。而發展中國家與國際經濟一體化的進展程度,在很大意義上取決于其競爭力提升程度。任何國家在經濟發展的不同階段,對經濟自由化的要求都是根本不同的。即使今天以自由競爭為旗幟的美國,在19世紀中后期也是主張保護主義的,因為那時美國的競爭力還不如英法。我國目前還只是一個發展中國家,人均GDP大體為1700美元,農業勞動力就業比重在45%左右,還不具備經濟一體化和充分自由化的發展條件。
匯率政策傾向選擇,還應當融入整個宏觀經濟均衡目標體系。如果宏觀經濟失衡主要表現是通貨膨脹,那么,單純從總量均衡目標出發,匯率政策應服從于緊縮;反之,若失衡主要表現是失業率升高,那么,單純從總量均衡目標出發,匯率政策應傾向于擴張。從我國的情況看,在相當長的時期里,失業率升高將成為失衡的主要表現。我國勞動力不僅總量大,而且增量每年至少在1400萬人左右;工業化、市場化的深入,必然帶來更為顯著的資本排斥勞動和效率排斥勞動的趨勢。上世紀80年代我國GDP每增長1個百分點,新增就業崗位240萬個,而現在則只有90萬個。所以,各項宏觀政策,包括匯率政策的選擇,必須充分考慮緩解失業的要求。
所以,人民幣幣值及匯率水平決定,不是簡單的外匯價格水平高低的問題,也不是根據外匯市場供求矛盾運動狀況調整官方行政匯率水平問題,更重要的是資本要素市場的價格決定體制問題,是適應我國經濟發展水平與當前宏觀經濟主要矛盾這些中國特色因素的問題。
劉 偉 北京大學經濟學院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