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銀監分局部署支持地方經濟發展重點
阿拉善銀監分局將緊緊把握好貨幣信貸增長速度,指導銀行業加大信貸政策對全盟經濟社會薄弱環節、就業、支柱產業、產業轉移等方面的信貸支持,保證重點建設項目貸款需求,嚴格控制對高耗能、高排放行業和產能過剩行業的貸款,著力提高信貸的質量和效益。
一是按照“有保有控”要求,指導銀行業信貸均衡增長。全面把握和正確認識全盟經濟金融運行形勢,按照銀監會提出的新增貸款“有保有控”的要求,積極引導銀行業保持信貸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同時提高政策的針對性和靈活性,發揮信貸對調整經濟結構的促進作用。
二是嚴格執行《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淘汰落后產能工作的通知》所規定的淘汰落后產能的范圍和要求,對電力、煤碳、鋼鐵、水泥、有色金屬、焦碳、造紙、制革、印染等行業達不到市場準入條件的,嚴禁各銀行業金融機構發放任何形式的信貸支持,對符合標準或升級改造的企業,引導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在信貸方面給予支持,協助地方政府推進資源整合,加快重組步伐,提高資源的利用率,支持企業提高節能減排技術,達到國務院出臺的政策要求。
三是積極推進小企業貸款工作,實現“兩個不低于”。2010年,阿拉善銀監分局在堅守風險底線的前提下,全面改進小企業金融服務,督促國有商業銀行在已建立小企業金融服務專營機構基礎上,進一步向下延展服務網點,要求中小金融機構在小企業金融服務“三單”原則的基礎上進一步落實單列信貸計劃、單獨配置人力資源與財務資源、單獨客戶認定與信貸評審、單獨會計核算的“四單”原則,構建專業化水平高的小企業金融服務機構體系和專業化經營與考核體系,全面提升小企業貸款滿足率、網點覆蓋率和服務滿意率,實現全年小企業信貸投放增速不低于全部貸款增速,信貸投放增量不低于上年。
四是加強農牧業貸款支持力度,實現農業貸款“三個高于”。2010年,阿拉善銀監分局將進一步加快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培育步伐,督促農村中小金融機構特別是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繼續加大涉農貸款和小額貸款的比重,加大解決空白鄉鎮金融服務工作力度,積極引導國有商業銀行和政策性銀行加大改革力度,強化支農社會責任,拓寬金融服務功能,形成完善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為新農村建設提供有效的金融支持,夯實“三農”發展基礎,努力實現全盟涉農貸款增速高于貸款平均增速,增量和占比均高于上年;五是積極引導全盟銀行業金融機構支持首套自住型住房、就業、家電農機等力度,推動城鄉居民收入和消費結構升級。
下一篇: 二連浩特海關征收稅款突破7億元
初級會計職稱 | 指南 | 動態 | 查分 | 試題 | 復習 | 資產評估師 | 指南 | 動態 | 大綱 | 試題 | 復習 |
中級會計職稱 | 指南 | 動態 | 查分 | 試題 | 復習 | 高級會計師 | 指南 | 動態 | 試題 | 評審 | 復習 |
注冊會計師 | 指南 | 動態 | 查分 | 試題 | 復習 | 會計基礎知識 | 指南 | 動態 | 政策 | 試題 | 復習 |
稅務師 | 指南 | 動態 | 查分 | 大綱 | 復習 | ACCA考試 | 指南 | 動態 | 政策 | 試題 | 復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