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財政籌集資金近11億協調推進農村改革
今年,山東省財政籌集資金近11億元,協調推進農村改革,增強農業農村發展活力。
一、積極創新農村經營體制。繼續實施農業產業化“515”工程,采取“企業提出申請、部門聯合推薦、銀行獨立審貸、財政據實貼息”的方式,進一步調動銀行發放貸款的積極性,切實解決龍頭企業融資問題;采取直接補助和貸款貼息相結合的方式,支持農業綜合開發產業化經營項目。大力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合作組織聯合會、行業協會和農民用水者協會,鼓勵其提供多種形式的生產經營服務,積極開展信用合作、貸款擔保、農業保險、土地流轉等新型服務,使其成為引領農民參與國內外市場競爭的現代農業經營組織。
二、加快發展新型農村金融組織。繼續開展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定向費用補貼試點,研究建立金融企業績效評價指標體系,積極探索對信用擔保公司、小額貸款公司、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實施有效財務監管的方式方法,健全有利于促進金融支農的財政扶持政策體系。加快發展政策性農業保險,適時擴大試點范圍,增加試點品種,建立完善巨災風險分散機制,助推“金融下鄉”。
三、全面推進農村綜合改革。全面推進鄉鎮機構、農村義務教育、縣鄉財政管理體制等農村綜合改革。深入開展村級公益事業建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試點,將試點范圍擴大到20個縣(市、區)。穩妥推進化解農村義務教育債務工作,到2011年底完成化解任務。建立健全村級組織運轉經費保障機制,確保農村稅費改革轉移支付資金用于村級補助的比例不低于20%,同時建立村支書及村委干部報酬財政獎補制度,保障村級組織運轉經費來源。探索開展清理化解其他鄉村公益性債務試點,建立制止發生新的鄉村債務長效機制,切實防止農民負擔反彈。探索建立農村綜合改革聯系村制度。
四、穩步推進農村產權制度改革。全面推進林權制度改革,積極支持林權登記發證信息管理及檔案系統建設、林權證印制、GPS定位儀和山東省電子地圖購置。通過租賃、拍賣、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形式,支持開展農村供水工程、小型公益設施等產權制度改革,拓寬融資渠道,完善運行管護機制,確保農村公益設施長期發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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