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外貿企業須提交減免稅貨物使用狀況報告
記者從金華海關了解到,金華市外貿企業必須向海關提交減免稅貨物使用狀況報告,提交截止時間為3月底,逾期將不再受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減免稅管理辦法》第三十七條規定,進口減免稅設備的企業,在進口設備的5年海關監管年限內,每年必須向主管海關遞交減免稅貨物使用狀況報告書,報告減免稅貨物使用狀況,具體提交方法和時間為每年的第一季度提交上一年度的使用報告。
該《管理辦法》規定,企業未按規定,即在第一季度前向海關報告其上一年度減免稅設備狀況的,海關將不予受理企業新的進口設備減免稅備案、審批申請手續。海關實行企業減免稅設備使用情況自查并向海關報告的制度,便于海關及時掌握減免稅設備使用情況,給予企業日常規范指導,避免企業因不了解海關監管規定不當處置減免稅設備而導致損失。
據金華海關統計,今年金華海關關區共有205家企業需要做好自查并提交報告,但到目前為止,還有52家企業尚未將自查報告提交給金華海關。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桔梗
上一篇: 浙江東陽市林業行業總產值26.94億元
下一篇: 浙江臺州首筆限售股轉讓個人所得稅入庫
相關資訊:
熱點專題:
初級會計職稱 | 指南 | 動態 | 查分 | 試題 | 復習 | 資產評估師 | 指南 | 動態 | 大綱 | 試題 | 復習 |
中級會計職稱 | 指南 | 動態 | 查分 | 試題 | 復習 | 高級會計師 | 指南 | 動態 | 試題 | 評審 | 復習 |
注冊會計師 | 指南 | 動態 | 查分 | 試題 | 復習 | 會計基礎知識 | 指南 | 動態 | 政策 | 試題 | 復習 |
稅務師 | 指南 | 動態 | 查分 | 大綱 | 復習 | ACCA考試 | 指南 | 動態 | 政策 | 試題 | 復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