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將住房和交通補貼納入企業職工工資總額
2月24日,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出通知稱,要將企業發放給職工的住房補貼、交通補貼等收入納入工資管理,以推進職工收入工資化、貨幣化、透明化。
目前,企業職工的收入構成較復雜,除了基本工資之外,還有很多項目。一些企業借福利費之名隨意調整開支,這既不利于規范企業的財務管理,也不利于規范企業的工資管理。該廳有關負責人稱,按照《通知》規定,往后,在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管理工作中,將按月按標準發放或支付給職工的住房補貼、交通補貼或者車改補貼、通訊補貼以及節日補助、按月發放的午餐費補貼等統一納入職工工資總額管理。實行工效掛鉤辦法的企業,在與企業經濟效益直接掛鉤工資總額基數外單列,不作為計提新增效益工資的基數。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桔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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