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1月1日起增加企業退休(職)人員基本養老金
從2009年1月1日起,我市將對全市14500名企業退休(職)人員增加人均120元/月左右的基本養老金。
此次養老金調整范圍為2008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企業退休人員和符合國發〔1978〕104號文件辦理退職的人員(不含符合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調整標準分為普調和特調兩種形式。目前,各級勞動保障部門和社保經辦機構正在抓緊組織實施,確保在春節前使企業退休人員拿到新增的養老金。
責任編輯:杜楠
上一篇: 酒泉:工業發展勢頭強勁財政收入增幅創新高
下一篇: 平涼外貿出口創匯突破1000萬美元
相關資訊:
熱點專題:
初級會計職稱 | 指南 | 動態 | 查分 | 試題 | 復習 | 資產評估師 | 指南 | 動態 | 大綱 | 試題 | 復習 |
中級會計職稱 | 指南 | 動態 | 查分 | 試題 | 復習 | 高級會計師 | 指南 | 動態 | 試題 | 評審 | 復習 |
注冊會計師 | 指南 | 動態 | 查分 | 試題 | 復習 | 會計基礎知識 | 指南 | 動態 | 政策 | 試題 | 復習 |
稅務師 | 指南 | 動態 | 查分 | 大綱 | 復習 | ACCA考試 | 指南 | 動態 | 政策 | 試題 | 復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