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減免稅收鼓勵軟件產業發展
吉林省日前出臺了一系列稅收優惠政策,以扶持和促進軟件產業發展。
按照此次出臺的優惠政策,對于新創辦的軟件企業經認定后,自獲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對國家規劃布局內的重點軟件生產企業,如當年未享受免稅優惠的,減按1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此外,吉林省還提出,2010年年底以前,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其自行開發生產的軟件產品,按17%的法定稅率征收增值稅后,對其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實行即征即退,由企業用于研究開發軟件產品和擴大再生產。
責任編輯:丘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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