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強化國有資產管理“四注重”
近日,津市市出臺《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實施辦法》,從四個方面明確標準和程序,強化審批和控制,促進國有資產管理更加規范高效。
一是資產配置注重控制。對行政事業單位資產配置主要從兩方面加強控制:一方面落實程序進行必要性控制。行政事業單位購置資產要報主管部門審查、財政局審批,重大資產配置還要組織調研和聽證,報市政府核準,未經報批程序購置資產的,政府采購部門不予辦理采購手續,國庫不支付采購資金;另一方面落實標準進行數量和價格控制。對國家規定有統一配置標準的房屋、土地、車輛等,嚴格按照規定的標準執行,對沒有明確配置標準的,按照必須、節省的原則控制數量和價格,對超標準購置計劃一律不予審批。
二是資產租借注重管理。行政事業單位將占有、使用的國有資產對外出租、出借,必須事先報財政部門審核批準;涉及重大事項的,要經市政府同意后才可辦理審批手續。對年租借費在2萬元以上的,必須實行公開招租,租、借用期不得超過5年,出租、出借合同必須報財政部門鑒證,取得的收益全額納入財政綜合預算,實行“收支兩條線”。
三是經營收益注重規范。對各單位占有的經營性國有資產,每年按資產價值的3-5%或其收入的10-20%收取資產占用費;宣傳、新聞等傳媒機構占有國有資產經營廣告業務的,按廣告收入的3-5%收取占用費;利用行政職能取得收入的事業單位或經濟實體,按其收入的10%收取占用費。對城市戶外廣告、公交車線路、出租車、城市停車位等無形資產經營權出讓,必須經財政局審批,經營收入全額納入財政綜合預算。不按規定及時足額繳納國有資產占用費的,征收千分之二的滯納金,財政撥款單位從預算撥款中直接扣繳。
四是資產處置注重程序。處置土地使用權、房屋建筑物、車輛和大型(貴重)儀器等價值在10萬元以上的資產,由主管部門和財政局審核,報市政府審批,由財政部門進行集中公開處置;處置批量價值在10萬元以下的資產,由主管部門審核、財政局審批后,將處置資產交國有資產處置倉庫,由財政集中公開處置或調劑使用。
下一篇: 常德石門縣農村“普九”債務化解歸零
初級會計職稱 | 指南 | 動態 | 查分 | 試題 | 復習 | 資產評估師 | 指南 | 動態 | 大綱 | 試題 | 復習 |
中級會計職稱 | 指南 | 動態 | 查分 | 試題 | 復習 | 高級會計師 | 指南 | 動態 | 試題 | 評審 | 復習 |
注冊會計師 | 指南 | 動態 | 查分 | 試題 | 復習 | 會計基礎知識 | 指南 | 動態 | 政策 | 試題 | 復習 |
稅務師 | 指南 | 動態 | 查分 | 大綱 | 復習 | ACCA考試 | 指南 | 動態 | 政策 | 試題 | 復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