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武平建立財稅激勵機制加快發展建安資質企業
一是對新注冊成立的資質企業給予財稅獎勵。對在2011年前新注冊成立的一級、二級、三級建安企業,由縣財政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20萬元一次性獎勵。在此期間,現有建安企業的資質升級參照此標準獎勵。新注冊成立的建安企業,其三年內繳納的企業所得稅縣級實得部分的50%給予返還。
二是鼓勵本縣建安企業外出承攬工程。對本縣建安企業在縣外從事工程作業取得工程收入,在本縣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稅的,按照外出實際繳納企業所得稅縣級實得部分的50%給予獎勵。
責任編輯:暖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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