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辦理跨省轉所的緊急通知
各會計師事務所:
北京地區注冊會計師行業信息采集工作已經結束,各所上報的人員信息已經匯總上報無法更改或補報。由于各省財政部門開展信息采集工作的時間不一致,現有部分省份的采集工作尚未完成。為確保我市信息采集工作的成果及轉入我市執業的注冊會計師資格的有效性,現決定從2006年9月起申請轉入北京執業的外省注冊會計師(含北京注協已先在轉所表上蓋章,但未收下其轉所材料、并未在注師證上蓋轉入協會章的外省執業注冊會計師均)必須在原省參加完信息采集才能辦理跨省轉所手續,否則不能保證其執業資格有效,北京注協無法受理。如已在原省參加完信息采集,則轉入事務所在為其辦理轉所手續時除提供以前所需的各項材料外還要提供由其本人手寫并加蓋事務所公章的承諾函。承諾函具體內容為:證明該注冊會計師已經在原來所在省參加了信息采集工作,如果該注冊會計師沒有在原省參加信息采集工作致使其在全國聯網系統中的個人信息丟失,其后果由該注師本人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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