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出臺加強財政資金審計的實施意見
近日,保定市政府轉發了市審計局《關于加強財政資金審計的實施意見》并正式實施。《實施意見》從四個方面對財政資金的管理做了規范:一是加強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審計。二是加強對財政決算的審計。把住收入和支出兩個關口,突出財政收支的合法性。三是加強對財政專項資金的審計。重點選擇國債、科教、農業、社保等專項資金進行審計,同時對專項資金的使用效益進行評估,為宏觀決策提供依據。四是加強對財政投資建設項目的審計。加大對基礎性、公益性項目的審計力度,特別是對財政投資 2000 萬元以上的建設項目,實行全過程審計監督,同時以審計為基礎,建立計劃、財政、建設、國土等相關職能部門的聯動機制,規范促進財政投資建設項目管理,發揮資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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