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河口市制定《領導干部離任財務交接管理辦法》
今年,老河口市審計局在經濟責任審計中發現部分單位離任領導與接任領導財務交接工作不夠規范,部分干部只進行口頭交接,不進行書面交接,導致經濟責任劃分不清。對此,市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領導小組聯席會議責成市財政局會同市紀委、市委組織部、審計局,于近期出臺了《老河口市領導干部離任財務交接管理辦法》,明確規定:領導干部任期屆滿,或者辦理任期內調任、轉任、輪崗、免職、辭職、退休等事項前的7日內向接收人辦理財務交接手續,本單位紀檢監察人員和財務負責人全程參與,市財政部門全程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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