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財會[2006]24號
各縣區財政局、各有關單位:
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是加強會計隊伍建設的重要內容。為進一步推動和規范我市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不斷提高會計人員職業道德水平、業務素質和會計工作質量,更好地為我市經濟跨越式發展服務,根據《會計法》和《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2006年度合肥市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計劃,請遵照執行。
一、 培訓對象
1、市、縣(區)屬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其他持有我市財政局頒發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各類會計人員;
2、按屬地原則由省財政廳頒發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中央及省直單位各類會計人員;
3、高級財會人員繼續教育由省財政廳或市財政局統一組織培訓,培訓內容及計劃另行通知。
二、 培訓的組織實施
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實行統一規劃,屬地管理的原則。市財政局負責全部會計人員的培訓管理工作,各主管部門、集團公司負責制定所屬單位會計人員的培訓方案及組織工作,各縣財政局負責組織本地區會計人員的培訓工作,并向市財政局報送培訓計劃及培訓工作實施情況。
三、培訓內容和形式
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應適應社會和經濟發展的需要,堅持理論聯系實際,學用一致,按需施教,講求實效的原則。為了提高培訓質量,做好我市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今年改變傳統的“一本書、一堂課”的傳統教學模式,在全市按上市公司、企業、小企業、行政事業、金融保險業五大類實行分類培訓。
(一)培訓內容
1、《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
2、《小企業會計制度》
3、新頒布的會計準則
4、會計基礎工作規范
5、《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相關會計處理暫行規定》
6、會計誠信體系
7、部門預算、國庫集中收付、政府采購
8、非稅收入管理
9、《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暫行規定(試行)》《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會計處理規定》
以上前4項內容為本年度個人報名參加培訓的學習內容,上市公司、企業、小企業、行政事業、金融保險業統一參加培訓可根據本行業、本系統、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和業務需要,有針對性的選擇相關內容或其他與單位實際業務密切聯系的內容,制定本年度繼續教育學習內容及學習計劃,在規定時間上報市財政局統一安排。
(二)培訓形式
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包括接受培訓和自學兩種形式。
1、接受培訓形式包括:
⑴財政部門會計管理機構組織的培訓;
⑵在相關培訓學校參加的繼續教育培訓;
⑶財政部門會計管理機構認可的其他形式。
2、自學形式包括:
⑴單位組織或主管部門舉辦的業務學習、崗位培訓;
⑵承擔會計專業課題研究,并取得研究成果;
⑶撰寫并發表會計論文;
⑷其他自學形式。
四、學時和收費要求
(一)根據省財政廳《安徽省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實施辦法》的規定,具體培訓學時規定如下:接受培訓時間每年不得少于24小時(含考試);自學時間不得少于48小時。
(二)培訓收費嚴格執行物價部門規定的收費標準,不得收取規定以外的其他費用。
五、培訓時間
2006年度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從2006年3月開始,至12月底結束。
六、培訓的管理
(一)培訓學校要嚴格執行收費標準,加強師資隊伍建設,保證培訓課時,突出考勤考紀工作,嚴防走過場。在顯著位置公示本年繼續教育內容、課時要求、授課教師簡介、投訴電話等,不斷切實提高培訓水平和服務質量。
(二)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是會計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切實提高會計人員素質的有效途徑。各縣區財政局、各單位必須
堅持理論聯系實際,學以致用的原則,嚴格執行培訓計劃,合理安排,按期完成培訓任務。
(三)培訓人員原則上不允許補學,當年的課時必須當年完成。經考試合格由培訓學校在《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登記證》上予以登記,考試不合格可以免費再次參加培訓,無故未完成繼續教育課時者,將適時予以公告。
(四)根據財會[2003]559號文件精神,如有以下情況可相應抵免當年度的繼續教育:
1、正在普通院校或成人院校接受國家承認的會計專業學歷教育的會計人員,持相關證明可視為完成當年的繼續教育培訓。
2、參加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注冊會計師資格考試、會計從業資格證考試、會計電算化考試考前培訓可視為完成考試當年的繼續教育培訓。
(五)各縣區財政局、市直各單位、各主管部門要根據實際工作需要,結合行業特點、單位性質盡快制定出本地區、本部門培訓計劃。培訓計劃要明確培訓人員、培訓內容、培訓時間等,并于3月20日前上報市財政局會計處。聯系電話:2640442。
合肥市財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