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潤是指企業在一定會計期間的經營成果,它是企業在一定會計期間內實現的收入減去費用后的凈額。對利潤進行核算,可以及時反映企業在一定會計期間的經營業績和獲得能力,反映企業的投入產出效率和經濟效益,有助于企業投資者和債權人據此進行盈利預測,評價企業經營績效,作出正確的決策。
二、利潤的組成
根據企業制度的規定,企業利潤包括營業利潤、投資收益、補貼收入、營業外收入和支出、所得稅等組成部分。其中,營業利潤加上投資收益、補貼收入、營業外收入,減去營業外支出后的數額又稱之為利潤總額;利潤總額減去所得稅后的數額即為企業的凈利潤。
(一)營業利潤
營業利潤,是指主營業務收入減去主營業務成本和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加上其他業務利潤,減去營業費用、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后的凈額。其他業務利潤是指其他業務收入減去其他業務支出后的凈額。
(二)投資收益
投資收益,是指企業對外投資所取得的收益,減去發生的投資損失和計提的投資損失準備后的凈額。
(三)補貼收入
補貼收入是指企業按規定實際收到退還的增值稅,或按銷量或工作量等依據國家規定的補助定額計算并按期給予的定額補貼,以及屬于國家財政扶持的領域而給予的其他形式的補貼。
(四)營業外收入和營業外支出
營業外收入和營業外支出,是指企業發生的與其生產經營活動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收入和各項支出。其中,營業外收入包括固定資產盤盈、處置固定資產凈收益、罰款凈收入等。營業外支出包括固定資產盤虧、處置固定資產凈損失、處置無形資產凈損失、債務重組損失、計提 的無形資產減值準備、計提的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罰款支出、捐贈支出、非常損失等。
營業外收入和營業外支出應當分別核算,并在利潤表中分別項目反映。營業外收入和營業外支出還應當按照具體收入和支出設置明細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五)所得稅
所得稅,是指企業應計入當期損益的所得稅費用。企業應選擇采用應付稅款法或者納稅影響會計法對所得稅進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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