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第三十九條、省財政廳《關于開展2005年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的通知》(浙財辦發[2005]15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我市開展2005年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培訓對象:所有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
二、培訓內容:2004年及2005年上半年發布的會計準則、會計管理制度、新稅收政策等,教材為《新會計準則、會計制度(2005)》。除上述內容外,根據各行業管理的需要適當增加一些有行業特點的會計業務知識。
三、培訓課時:不得少于24小時。
四、培訓時間:2005年9月—12月底。
五、報名時間:2005年9月1日—15日。
六、承辦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報名單位:蘭溪市會計學會;報名地點:蘭溪市會計學會財會用品服務部(和平路92號,電話:8835269)。
七、承辦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教學培訓任務單位:中華會計函授學校蘭溪分校(中山路98號,電話:8848911)。
八、報名方式:請各單位確定具體經辦人員統一到市會計學會財會用品服務部領取報名表辦理報名手續。無歸口單位的會計人員直接到報名點報名。
九、有關要求:報名點應嚴格按市物價局批準的收費標準并使用財政統一收費票據進行收費;教學培訓單位應切實負起責任,抓好培訓質量,確保我市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務實、有效地開展;各單位負責人應支持本單位會計人員參加繼續教育,保證會計人員的聽課時間,使會計人員的業務知識得到及時更新。
二OO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蘭溪市]2005年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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