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即將步入WTO的中國企業來說,如何最大限度地發揮會計在經濟工作中的作用,提供準確、有效的會計信息,是改革成敗的關鍵。當前會計信息失真(包括許多上市公司)的現象普遍存在。“會計委派制”作為防止各種腐敗現象滋生和會計監督軟化的手段已提上了議事日程。
一、會計信息普遍失真的現象要求實行企業會計委派制
(一)內部人控制“致使會計監督喪失,導致其提供的會計信息失真
當前,我國企業改革的方向是委托代理契約的結合。所有者(即委托人)享有剩余價值索取權,追求剩余收益(即股東權益)的最大化。內部人(即代理人或經營者)享有經營權,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如盡可能多的薪金、紅利等。二者效用、目標的不一致導致了“內部人控制”現象,產生道德風險。內部人往往以犧牲股東利益的代價來攫取個人私利的最大化,為了達到此目標,不惜對企業資產揮霍浪費,據為己有。所有者要獲取內部人的真實經營狀況,會計信息是最主要的途徑。為了掩蓋其敗德行為,內部人必然要篡改、“調整”財務狀況,提供虛假的會計信息,造成了會計信息失真的現象普遍存在。據某媒體披露,財政部對110家企業單位進行了檢查,發現會計信息不實的竟有102家,占被查企業的92.7%.
(二)會計委派制可以快捷、低成本對內部人進行實行有效的監督,防止會計信息失真
1、由于會計人員是經營者的代理人,必然存在信息不對稱的現象。信息的制造者與提供者皆為內部人,很難監督其信息的真實性。如果內部人有意提供虛假信息。所有者為了獲取真實信息的成本會相當高昂,當其大于監督帶來的利益時,必將削弱監督力度。如此惡性循環,會計信息失真現象將愈演愈烈。而會計委派制將企業會計人員剝離于企業經營者(內部人)控制之外,隸屬于所有者,使之可以公正、客觀地提供真實可靠的會計信息。所有者根據委派制會計提供的會計信息進行監督,成本相對來說要小得多。
2、由于會計信息的披露與產生虛假信息的道德風險之間存在一個時間差,報表的披露是階段性的,往往是半年報或年報,會計人員如果從屬于內部人,使得監督滯后,所造成的損失已無法挽回。假若會計人員脫離內部人控制,就可以從原始憑證的審核至報表的披露整個過程進行監督,可以進行實時監控。當內部人有敗德行為時,可以及時有效地制止,并向委托方及時反映,減少道德風險行為所帶來的損失。
二、對會計委派制認識及可行性評析
實行會計委派制,可以強化監督,解決會計信息失真的問題。但是同時也使得委派計游離于企業之外,由此引發不少對會計委派制的疑義和擔憂。筆者以為主要集中在:造成企業監督外化,會計獨立于企業,不利于其實施理財活動,違背了會計的本質,與現行企業制度相沖突;有違“會計法。、”公司法“的有關規定;委派會計的被委派范圍、權利和責任以及如何管理等尚無定論。針對以上疑義和問題,一一辨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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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庸置疑,當會計委派制強化會計監督功能時,的確會削弱其理財等功能。而企業要在市場經濟中尋求發展,理財活動日趨重要,必將出現專門的理財會計,理財工作將成為獨立的工作」參與企業經營管理,與會計核算工作分離。在企業內部成立理財部門,行使理財職能,受控于經營者,有機地體現會計反映和監督職能。委派會計只是游離于企業經營者控制之外,而非游離于企業之外。隨著國有企業股份制改造不斷深化,企業的最高權力機構是股東大會,作為企業會計人員在實際企業組織框架中,直接對股東大會負責。股東是企業的所有者,這就至少要求會計人員確保向股東公布的財務報表的真實性,股東委派的會計可以約束、監督經營者,防止會計信息失真。這樣,會計監督并沒有外化,也沒有獨立于企業,相反,直面當前諸多企業(包括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普遍失真的現狀,社會審計CPA組織又不成熟,在“轉軌期”這個特定的經濟環境下,對企業強制委派會計不失為一種行之有效的方式。
(二)會計委派制與《公司法》、《會計法》不協調的問題
法律本身就是發展到一定的歷史階段才產生,并且隨著社會的發展而發展的!稌嫹ā贰ⅰ豆痉ā肥菫榱苏{整制訂法規時期各方面經濟利益關系而產生的,自然受到制訂時歷史階段的限制,當各方面經濟利益關系發生變化,法律所存在的不合理、不協調之處應考慮予以修訂。實行會計委派制的主要目的是為了防止會計信息失真,在這一點上與《公司法》、《會計法》的要求是完全一致的。2000年7月1日起實施的新會計法總則中強調,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授意、指使、強令會計人員偽造、變造會計憑證、賬薄和其他會計資料,提供虛假財務報告;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的會計工作、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在法律責任一章中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構成犯罪的,給予降級、撤職、開除等行政處分,同時可以對個人處3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新會計法對會計信息失真加重了法律責任,但對會計人員的保護仍嫌不夠,非獨立性的地位決定了會計人員對內部監督的作用仍極為有限。若在新會計法確定的法律責任下施行會計委派制,則可以從根本上杜絕會計信息失真的現象。
(三)委派會計的主體、范圍和方式
企業所有者是會計的委派機構,擁有對委派會計的最終決定權。筆者認為并不一定要對所有的會計人員進行委派,應視企業的經營規模、內部核算形式而定,可以采取原有會計人員與委派會計相結合的形式,在財政部門的指導下成立一個中介機構會計服務公司,管理會計人員,實行有償服務?梢钥紤]建立一個全國性人才交流中心和人才市場,將會計人員統一到委派會計人才庫,各會計服務公司可以從中選聘所需員工。會計服務公司對企業所有者負責,雙方是委托代理關系,所有者與委派會計是臨時雇傭服務關系。所有者通過會計服務公司雇請委派會計監督經營者,也可以直接從人才市場聘請委派會計。這樣可以向所有進入人才市場的會計人員提供均等的雙向選擇機會,提供充分的選擇空間,有利于提高會計人員專業素質,促進人才的合理配置,為今后建立會計行業的自律性管理和服務新機制奠定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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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派駐企業的性質不同,在委派之前,委派機構應對委派會計明確其職責和權限,最好有明晰的、可量化的指標。如果被委派機構是行政事業單位,委派會計的基本責權是:控制預算資金的支出和預算外資金的使用,防止貪污挪用、公款私存等違法違紀行為的發生;對國有企業則重在防止國有資產流失,使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股份制企業主要是確保企業對外公布的財務報告的真實性、合法性,監督企業遵守財經秩序,防止股東和經營管理者以虛假的會計資料合伙欺騙稅務部門、投資者、債權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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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大對委派會計的業務培訓。派往各單位的會計,上崗前應經過相關知識和技能的專門培訓,使之盡快勝任工作,同時應加強中途的會計繼續教育。若經過一段時間的工作仍不能勝任其職責的,堅決予以辭退。
2、委派會計的檔案由會計服務公司統一管理,建立信息數據庫,委派會計的職稱仍參加全國統一職稱考試,根據職稱高低、工作年限,以及實踐工作能力,進行一年一度的考評、年檢,合格者繼續留用,不合格者或解聘,或另派,實行三年輪崗制。
3、委派會計的工資、獎金由聘請方支付,與經營管理者脫鉤。由會計服務公司聘用的,按聘用合同統一支付,委派機構直接聘請則按協商價支付。
三、逐步推廣會計委派制,徹底根治會計信息失真問題
會計委派制不是政府一聲令下就能全面實行的,必須根據不同行業、不同企業的需要,先進行試點,在實踐中創新一些具體運行模式,如“財務總監制”、“直接管理制”等等。在積累了必要的經驗后,再在各企、事業單位逐步推廣。總之,實行會計委派制消除了會計人員與企業經營者在經濟利益上的共同關系,再委以新的會計法確定的法律責任,相信長期困擾的會計信息失真的頑疾將得到徹底根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