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工作站作為會計委派制的一種實施形式,屬于集中委派型。它的做法是,根據單位的工作性質和地理位置等實際情況,將一些會計業務量小、辦公相對集中的行政事業單位的會計機構予以合并,組建若干會計工作站,實行會計委派,代理單位的記賬工作,集中處理會計業務。會計工作站作為財政部門的派出機構,由財政部門會計管理機構直接管理。其工作人員人事關系調入財政部門,從根本上解決會計人員對單位的依附關系。客觀地講,這種形式對絕大多數行政事業單位是比較適應的。從一段時間的實踐來看,這種形式確也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一、規范了各代理單位的會計基礎工作。對納入會計站管理的單位的財務、會計工作進行了調整、完善。將代理單位會計業務統一到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制度、會計準則中來。使之在會計核算體系上,更加科學、有效、規范。譬如,改變原有會計人員按照自己的好惡、習慣設立的科目核算體系,進行歸并、分解,重新確立新的會計核算體系。并使會計科目核算內容更加準確。由于有一支素質高、職業化的會計隊伍,再加之會計工作站全部采用微機記賬,使代理單位會計業務的整體水平有了大的提高。在各會計站之間統一形成較規范的會計核算、管理模式。
二、由于會計工作站工作形式的集約化,核算手段的現代化,使得一個會計站5—6人代理20—30家的會計業務成為可能,從而節約了大量人力,節約了政府行政成本,為政府機構改革創造了條件。
三、會計工作站作為整個財政工作的操作平臺,對于構筑公共財政體系框架,對于財政工作整體推進,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有關各項財政方針、政策,都可以通過會計工作站得以貫徹、落實。會計工作站成為財政部門履行其職能的重要支持體系,與其他財政制度改革形式互為補充、聯動推進的態勢。同時,可以實現公平支出原則。通過會計站的管理,可以統一行政、事業單位的消費性支出和獎金、補助、補貼等福利性支出標準,從而實現公平待遇。
四、會計工作站集中管理著分散于行政事業單位的巨額財政資金,有利于防范財政風險。如果發生金融危機而且集中轉化為財政風險,國庫財力難以支付時,通過會計工作站就可能籌集一部分閑置的資金以化解突發性的財政風險。
五、由于會計工作站辦公地點集中,實行團隊作業,便于形成整體的職業風險防范。避免委派的會計人員“單槍匹馬”在受派單位工作時,抵不住來自周圍環境的壓力,從而難以履行其職責,使會計委派流于形式。
盡管會計工作站形式具有以上諸多優點,然而,它的不足也是顯而易見的。會計工作站采取的是集中委派的形式,辦公場所集中,人員集中,又使它的某些優勢轉化成了劣勢。
一、會計工作站失去了實地監督的優勢。由于會計站遠離代理單位,對單位日常發生的經濟事項難以觀察到經濟過程的始末及其真偽,委派會計看到的只是經濟業務發生以后所開具的有關票據。所以,會計監督的對象發生了變化,不再是活生生的經濟業務活動,而只是一張記載經濟活動的票據。一張票據能否真實、客觀、生動地反映經濟業務活動,其中具有很大的不確定性。同時,還會因為不了解單位經濟業務活動的全貌,而對該項經濟業務產生誤解,妨礙單位業務的正常開展。所以,由于會計監督對象的變化,使得直接監督變成了間接監督,全面監督變成了片面監督,實地監督變成了異地監督,所以,無論從服務方面講,還是從監督方面看,都會大打折扣。難以真正履行使命。另外,報賬員的單位化,又是會計站進行有效監督難以逾越的屏障。按照設計,報賬員作為聯系會計站與單位的橋梁、紐帶,會計站可以通過報賬員了解單位的經濟業務活動情況。但是,由于報賬員的單位化,在很大程度上代表著單位利益,甚至依附于單位領導,這種情況的出現有其必然的,客觀的因素,報賬員是由單位指派的,他的人事、工資關系依然在單位,這就必然決定了他對單位的從屬、依附關系。實際上,會計工作站通過報賬員與單位進行溝通、了解是很困難的。會計工作站所能審核的只能是這張票據,試想,除了這張單據,我們還能看到什么呢﹖它可能從我們手里套取資金;它可能已嚴重違反了財經紀律,我們卻茫然不知;由于我們缺乏實地監督,可能造成單位收入的隱匿,從而形成新的小金庫。
二、會計工作站失去了實時監督的優勢。由于會計站遠離代理單位,也就決定了會計站只能實行事后監督。按照在監督體系中的分工,會計監督處于事中監督的位置。但是由于會計站實行的是報賬制,也就是對經濟事項結束后所發生的耗費進行反映、監督,而不能實行參與式的監督形式。如果監督的主體與客體存在著時間與空間上距離,那么,這種監督肯定會被弱化,使會計監督流于形式。綜合以上會計工作站在監督形式上與監督對象存在的空間、時間的距離,筆者稱之為監督棚架,這種監督棚架屬于設計上的先天不足。由于棚架的存在,把會計工作站與代理單位分割開來,無法實行直接有效的監督,這種硬傷,致使出現許多監督上的盲點。會計監督的有效性、完整性大打折扣。由此也危及到會計委派的健康發展。所以,會計監督棚架的問題,必須引起有關領導及部門的高度重視,研究制定切實可行措施加以彌補、完善。一種事物,特別是新生事物應該允許有從不成熟到逐步成熟,從不完善到逐步完善的過程。會計委派所發揮出來的監督作用不僅要在“硬”字上作文章,而且要在“全”字上作文章。既然,我們要提高監督的力度,那么,我們就必須營造一個完備、有效的監督體系。
筆者經過長時間的思考,認為有以下兩個方案可以選擇:
一、改變報賬員管理辦法,各單位報賬員工資關系納入財政統管,人事關系不變。報賬員工資于年初由單位經費中扣除,從而不增加財政負擔。報賬員的晉職、晉升、獎懲、考核由所在單位與財政部門共同管理。只有這樣,才能理順關系,會計站的監督才能直接有效,棚架才能撤除,通道才能暢通。
二、實行分戶+工作站工作方式,委派會計既是會計工作站的工作人員,又是單位的委派會計。平時工作地點就在單位,期末回工作站進行賬務處理,當然這需要制訂內部控制制度與之配套。這樣的工作方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決會計工作站在監督上存在的時間、空間上的距離。
會計工作站工作形式的利弊及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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