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國企改制給內部審計帶來的深刻變化
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1、從審計體制上看,由行政管理型變為董事會受托型。
2、從審計目標上看,以出資人利益保全作為主要內容。
3、從審計職責上看,監督和鑒證職能將更多地向權益監督和保障職能轉換。
4、從審計內容上看,以經濟效益審計為主。
5、從審計授權上看,采取的手段將日趨程序化。
6、從審計處理上看,建議權將多于處罰權。
二、新的產權結構對內部審計提出新的要求
1、工作模式要創新。為了適應改制后的新變化,內審部門要進一步研究自身工作方法和理論,不斷探索出一條既能保障出資人利益的運作機制,又能不斷創新內審工作的新路子。
2、生存空間要拓寬。由于集團公司的部分全資子公司和分公司將通過改制,變成和集團公司僅僅以資產為紐帶的純經濟關系,內審不可能再和以往那樣開展審計工作,業務難以參與,活動空間將變得越來越小,因此,如何拓寬內部審計的發展空間,將對內部審計提出更高的要求。
3、人員素質要提高。不論是改制前或是改制后,由于經濟活動越來越復雜,因此對內審人員的要求會越來越高。面對現代審計的要求,審計人員必須注重知識的更新和知識面的擴展,不斷掌握現代經濟管理的知識及國際內部審計的新理念、新方法,內審部門要加強對內部審計人員管理知識、業務知識及計算機知識的培訓,創建學習型團隊,培養一批復合型人才,逐步建立一支具有現代知識素養和職業道德水準的內部審計隊伍。
4、服務意識要增強。由于身份發生了變化,內審部門的服務職能將進一步凸現,它將面臨著社會審計的競爭,同時又面臨著內部監事會的挑戰,做好服務工作勢在必行。內審部門要加強對審計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嚴格恪守客觀、公正、廉潔的原則,本著對出資人負
責的態度,強化服務意識,為出資人當好經濟良醫。
三、對策及建議
l、加強研究,爭取政策。國有企業改制工作將對內審工作帶來較大影響,內審工作既面臨挑戰,又存在機遇。一方面,在改制前,內審部門要深入研究國企改制的相關政策,找準內部審計的切人點;在改制中,內審部門要對改制的全過程進行監督,既要防止在改制中低估或非法處置國有資產,造成國有資產流失的現象,又要制止侵害職工利益的行為發生;在改制后,內審部門要研究如何適應多元化產權結構對內部審計開展工作的影響,創新內部審計方法,發揮內部審計的作用。另一方面,內部審計部門要積極尋求企業集團董事會的支持,在組織機構、人員配備、制度建設上爭取更多有利于內部審計發展的相關政策。
2、健全機構,完善制度。作為國有大型企業集團的內部監督機構,針對企業集團日趨多樣化的產權結構,也應建立多樣化的組織模式。集團公司應設立由董事會或審計委員會領導下的內審機構;在集團公司的全資子公司設立派駐監事會;在參股和控股公司選派監事人員參與監事會工作,同時對控股公司可經董事會授權,進行內部審計。對于企業集團的全資公司,內審部門可以獲取董事會或集團總經理的授權,對全資子公司進行行政化的監督管理;對于控股公司,集團公司可以按照相關程序,以受托形式授權內審部門開展相關審計。為了順利開展內審工作,出資人要確保內審部門能夠獨立開展工作,應給予內審部門一定的權利,確保其在行使職責中的權威性,因此,要建立健全相關的制度,保障內審工作的實效性。
3、拓展領域,創新方法。為了適應改制后的新變化,內部審計要借鑒國際內部審計新的工作理念和方法,加大風險審計、環境審計、公司治理審計的力度,創新審計方法,對企業內控制度,重大投資活動、經營活動接口環節等存在的風險及問題進行跟蹤審計,及時防范出資人資產流失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