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8-04 00:00 來源: 臨沂市審計局
固定資產投資審計是指審計機關(或審計機構)運用一定的方法,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國民經濟各部門固定資產投資活動以及與之相聯系的各項工作進行的檢查、監督與評價。它是國家對固定資產投資活動實行監督調控的一種重要手段,是我國審計監督體系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創新是事業發展永恒的主題”本文將從固定資產投資審計的角度出發,談一談審計創新。
一、目前固定資產投資審計存在的問題固定資產投資審計是一項政策性強、涉及面廣的綜合性審計工作,固定資產投資審計經過近二十年的發展,已經逐步納入了制度化、規范化的軌道,對于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當前固定資產投資審計仍然存在不少的問題,主要表現在:
1、審計方式上,投資審計提前介入的時間和力度不夠。審計的提前介入是指審計人員從項目立項開始參與項目投資全過程,這樣既有利于項目建設決策和程序的合法性、科學性,又有利于完善投資主體的投資機制,有利于提高投資效益。目前進行的開工前審計,主要強調資金的來源、到位情況和計劃批復情況,保證不了整個投資程序的合法化;而工程建設項目審計一般都是指對工程期中審計或竣工決算審計,這種審計存在一定局限性:一是對違反投資程序的建設項目不能及時發現和糾正,且不易補救。二是不能夠及時了解投資主體方作出的決定,其是否有利于投資項目無法在實施前作出判斷,對不利于投資項目的做法也不能及時地提出審計意見。
2、審計內容上,目前固定資產投資審計側重于微觀方面較多,有時單純就項目審項目,著眼于查處單個問題的多,不善于通過對微觀審計所獲得的資料進行分析研究,從宏觀上提出對于搞好建設項目的意見建議和改進審計方法的措施;在建設項目上,側重于概(預)算審計和竣工決算審計較多,而對項目的效益審計涉及較少。
3、審計技術和方法上,審計人員掌握和應用現代科技審計的水平與信息時代的要求還有一定距離,有時還常常停留在以手工為主的帳目基礎審計上,在審計方法上實行全面審計較多,采用統計抽樣等現代審計方法較少。尤其在重點建設項目審計中未能做到向財務和工程管理審計的統一性轉變以及不重視內部控制測評等問題。
4、審計依據上,由于固定資產投資審計特別是重點建設項目審計涉及行業多,類別復雜,很多行業還有專門的標準、規范和具體規定,政出多門,審計規范、通用的規范標準與行業規定二者之間經常會出現不相吻合的現象;另外在審計處理方面,有時也存在審計處理、處罰依據不明確的情況。
5、組織方式和人員結構上,由于固定資產投資審計涉及面廣、專業性強,加上審計人員專業知識結構不合理,缺少復合型人才,審計時往往比較注重財務審計,靠“一個算盤一只筆”,不善于利用先進的技術手段開展工作,而且經常因投資項目專業化程度較高,審計人員不懂工藝,不懂管理方式,對項目管理和內控制度感到茫然,從而審計時抓不住重點,如老虎吃天,不能做到有的放矢。
二、創新是固定資產投資審計的必然趨勢和出路“創新是一個民族進步的靈魂,是國家興旺發達的不竭動力”。社會在進步,經濟在發展,新的世界經濟格局正在形成,作為改革開放的我國,審計事業也必然與時俱進,在創新中求發展求生存。相應地,固定資產投資審計要發揮其應有的作用,創新也必然是唯一的出路,原因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
(一)目前固定資產投資審計領域存在的不足決定了投資審計必須創新固定資產投資審計對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加強宏觀調控,提高投資效益具有重要意義。多年來通過固定資產投資審計也發現了大量問題,如建設投資規模過大,投資效益低下,工程建設項目中存在貪污腐敗、損失浪費、暗箱操作等問題,通過審計也查處了一大批大案要案,如審計署查處水利部挪用水利工程建設專項資金大興土木搞辦公樓等嚴重違紀違規問題。通過審計糾正和查處眾多違紀違規行為,有力地凈化了工程建設市場,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但由于目前投資審計中存在的一系列不足和問題,使固定資產投資審計的作用遠沒有得到充分發揮,建設領域內貪污腐敗、擠占挪用、工程質量事故等嚴重影響固定資產投資健康發展的問題仍然不斷出現,這些問題的出現已成為社會深層次問題。特別是進入新世紀以來,黨中央、國務院充分認識到實施積極財政政策的一些不容忽視的矛盾和問題,如投資增長的動力和后勁不足、投資效益不高等,并先后采取多項有力措施,嚴格整頓建設市場。這就使得固定資產投資審計具有更加重要的意義,必須加大投資審計力度,并結合新的形勢和新的任務,改革審計的方式方法,深化審計內容,大膽進行創新,不斷提高審計效率,從而能夠更好地為我國固定資產投資事業的發展保駕護航。
(二)投資主體多元化對投資審計的影響近幾年,國家加快和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積極推進投資主體多元化,新思路是逐步建立起“誰投資、誰決策、誰受益、誰承擔風險”的市場機制,充分發揮企業投資主體的作用,盡快形成企業自主決策、銀行獨立審貸、政府宏觀調控的投融資體制新格局。這有利于國家宏觀政策的進一步到位,可以避免單靠政府和國家投資來刺激經濟的單一模式,符合市場經濟的發展方向。但同時也意味著政府干預、政府又當爹又當娘的計劃經濟傳統體制的根本轉變。作為國家審計,固定資產投資審計也必須遵循這一客觀事實,按照“有所為,有所不為”的理念重新定位,對決策主體與投資主體的顛倒,政府職能定位不準等改革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加以關注和研究。
(三)知識經濟對審計工作的影響知識經濟指的是以知識為基礎的經濟,它的核心是以智能為代表的人力資本,以高技術為代表的技術知識和以科技為核心構造新的生產力體系。知識經濟的到來給審計工作帶來了巨大沖擊。一是審計目標更加側重于效益審計、管理審計,目的在于通過審計促進被審計單位加強管理,提高效益。二是審計的方法不再是簡單的翻賬本式的,而是一系列適應軟件、網絡為核心的信息技術需要的新的審計方法;不再是傳統的對會計資料的詳查,而是以評價內控制度為基礎的抽查。三是審計手段將更加先進、完善,不再單純依靠手工操作,而是利用計算機輔助審計或網絡高速公路審計。四是知識經濟條件下,由于經濟業務越來越復雜,加之社會對審計的期望越來越大,審計人員作出正確審計結論的難度也加大,審計風險也越來越大。五是隨著會計理論和會計要素的研究和重新認識、定義,審計的內容將不再以有形資產要素為中心,而是轉向網上支付、虛擬企業等大量無形資產要素等等。所有這些必然帶來審計理論和實踐的重大變革,必然引起審計理論體系的重新構建和審計方式、方法的創新。知識經濟的特征就在于創新,因此知識經濟下的審計工作必然也要進行創新。李金華審計長在《展望新世界,迎接新挑戰》的談話中也提到了這個問題。他說:“我們所處的社會是信息社會、所處的時代是知識經濟時代,科技的發展日新月異。如果審計人員跟不上時代步伐,就會落伍。審計如何跟上技術創新的形勢,在技術進步的潮流中,走在技術創新的前列,是值得思考的問題。”
(四)加入WTO對政府審計的影響加入WTO對我國社會經濟的各個領域將產生不同程度的影響,既有機遇,也有挑戰。對于審計工作來說亦是如此。加入WTO后,經濟環境的變化以及政府管理經濟的職能的轉變和完善,將使國家審計發生較大的變化。一是在審計法律環境方面,將進一步促進審計法律法規的完善和落實,更加有利于依法審計。二是加入WTO后,由于國有資金淡出部分行業,審計的對象、范圍也將逐步縮小,審計內容也將向更深層次拓展。三是國家審計的方式、方法將向國際慣例靠攏,注重審計項目的整體性、宏觀性。四是在審計依據和審計標準方面,國家審計的審計依據和審計標準將更加明確,更加國際化、更加透明。就拿投資審計來說。目前建設管理體制下,工程承發包、物資采購、工程監理體制都存在一定弊端。特別是工程監理體制,存在同一管理單位內部設計、施工、監理“一條龍”作業現象,而且監理往往限于施工階段,只是對施工質量的控制,沒有實行工程全過程監理,這與國際慣例和公認的菲迪克條款也有較大差異,因此入世后,建設管理體制必須進行改革,出臺與國際慣例相適應的制度、規定,相應地,投資審計的依據也就會隨之而發生變化。因此,加入WTO后,國家審計機關要提高對世貿組織的認識,加強審計理論研究,積極探索審計新思路、新方法,迎接入世挑戰。
三、面對挑戰,固定資產投資審計應加強創新目前,我國已加入WT0,即將全方位地置身于世界經濟競爭環境中。隨著入世后政府財政預算管理體制、投融資管理體制、建設管理體制改革的加快,審計作為經濟領域的高層次監督,也必將面臨經濟全球化的全新挑戰,審計環境、審計對象、審計內容和審計方式都會發生變化,為此,我們應正視現行固定資產投資審計中存在的一些弱勢和弊端,按照“推動、發展、規范、提高”的要求,加快固定資產投資審計的創新步伐,充分發揮投資審計的高層次監督作用,使其能夠擔當起“入世”后為我國經濟保駕護航的歷史重任。
首先,要確立投資審計工作的新思路,實現觀念創新,思想更新。
要以“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為指針,進一步更新觀念,充分認識當前固定資產投資審計在審計范圍、審計依據等一系列方面可能發生的變化,以與時俱進的思想觀念和奮發向上的精神狀態創造性地開展投資審計工作,審計人員特別是領導干部必須解放思想,克服因循守舊,提高創新意識和創新能力,要從戰略高度對投資審計進行研究,并把理論研究的成果轉化為解決問題的新思路和新方法,促進投資審計工作與時俱進。在指導思想上,要跳出單純的審計業務觀點,樹立宏觀意識、大局意識和服務意識,充分貫徹“三種思路”,即從建設資金和項目審計入手,落腳到國家的投資政策和法規上;從建設單位和建設項目審計入手,落腳到政府投資體制和投資監管上;從投資的財務收支入手,落腳到建設市場遵循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提高經濟效益上。在工作方針上要堅持“全面審計、突出重點、解剖麻雀”的指導方針,本著“有所為有所不為”的原則,加強對重點部門、重點領域、重點資金的審計,把精力集中到關系國計民生的重要項目上,以進一步規范建設市場,促進提高投資效益。
其次,人員素質要提高,人才機制要創新高質量的審計來自高素質的審計隊伍。隨著科技的發展和管理手段的日趨智能化,審計人員的單一財會型知識結構已不能適應經濟發展的要求,在精通財務知識基礎上,還必須掌握一些法律、經濟、計算機等相關知識。因此,審計人員素質結構將向多元化、現代化發展。就投資審計來說,當前投資審計領域審計人員素質不適應現象比較普遍,因為投資審計是一項政策性較強、專業技術水平要求高的審計工作,它不但要求審計人員精通固定資產投資財務知識,同時還要掌握工程識圖、概預算編審等工程建設專業知識,目前投資審計人員中兩項知識都能夠熟練掌握的并不是很多,這就給審計工作帶來了一定的局限。因此,要堅持“以人為本”的思想,重視審計人員素質的提高,不僅僅是業務素質的提高,還包括政治素質。一是要活化“存量”,即抓好現有審計人員的專業培訓和知識更新。二是提高政治素質,加強職業道德建設。特別是近幾年建設市場存在違法亂紀問題比較嚴重,職業道德建設更是勢在必行,要使審計人員具有堅定的政治信念,要加強審計人員的廉政教育,做到警鐘常鳴。三是要提高執法水平。審計人員必須提高自己的法律素養,增強法律意識,做到知法、守法、執法。
第三,要實現審計技術和方法的創新審計技術和審計方法對于提高審計質量,降低審計風險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隨著經濟活動的進一步發展和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完善,審計內容越來越復雜,審計工作量越來越大,人們對審計質量的要求也越來越高,而目前審計中采用的審計技術和方法已很難適應新的審計任務。比如我們在固定資產投資審計中,往往以資金活動為主線,對會計資料進行詳細檢查,即使是抽樣審計,如對大型施工企業審計,真正建立落實在內控測評基礎上的也很少。但隨著投資主體日益多元化,投資活動日趨復雜,采用這樣的審計方法,一是會造成審計成本加大,審計資源和審計任務的矛盾會更加突出,二是審計質量也很難保證。因此加快審計方法的改進和完善迫在眉睫,必須將審計方法轉變為以評價內部控制系統為基礎的抽樣審計,并借助于對內控系統的評價結果確定審計的重點、范圍和方法,同時將風險分析和防范措施納入審計程序的各個環節。在審計中要充分運用分析性測試,以分析測試結果作為審計計劃、實施審查、作出審計結論、甚至表達審計意見的重要參考依據。
會計信息化和網絡技術的發展,對審計技術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網上交易、網上支付審計,虛擬企業的審計都將成為投資審計的具體內容,這就要求審計技術必須跟上信息時代的步伐,電子計算機將成為審計人員的主要操作工具。固定資產投資審計在運用計算機輔助審計方面起步較早,最早用于預(決)算審計,之后是建設項目開工前審計,并且取得了較好的審計效果,大大提高了審計質量和效率,但這與信息技術的發展還有一定的差距,而且從實際情況看,也明顯落后于被審計單位利用計算機的現狀,固定資產投資審計軟件的開發與應用已日顯緊迫。一方面,要結合實際應用情況,對原有軟件進行優化更新。另一方面,要針對新的投資審計領域開發出新的審計軟件,使計算機在審計查證、分析性復核、審計信息的收集、傳遞等方面發揮應有的作用。
第四,審計內容和層次的創新固定資產投資是國家公共財政的重要方面,固定資產投資審計作為國家財政審計的組成部分,其工作任務就是要緊緊圍繞國家財政審計開展工作,財政資金走到哪里,審計監督就要跟到哪里。隨著投資體制改革的逐步完善,投資審計也要把公共工程項目作為主要對象,側重于對使用國家財政資金的項目的審計。這是投資審計內容創新的基礎。今后投資審計的重點,一是地方黨委政府關心的建設資金、建設項目,如當前圍繞實施積極財政政策,要加大對財政投入較多的基礎性、公益性公共工程和重點建設項目的審計,如鐵路建設資金和鐵路建設項目,農村電網建設改造項目等;二是當前經濟運行中反映出的急需解決的熱點、難點問題;三是社會各界、人民群眾普遍關注的問題。對于這些資金和項目,審計部門不但要介入,而且要提前介入,要將違紀違規現象消除在萌芽階段。
在具體審計內容上,將逐步由真實性、合法性審計向效益性審計過渡。李金華審計長在重慶、湖北考察工作時進一步強調指出“審計的最終職能是促進國家行政機關的政務公開化。查錯糾弊只是審計的基礎和手段;財政財務收支審計的進一步發展就是‘績效審計’和政府決策審計,這是世界審計發展的趨勢。”作為固定資產投資審計,今后的發展趨勢就是要從效益審計入手,在對基本建設投資、城市建設投資和施工企業進行全面審計的基礎上,側重于對使用國家財政資金的項目的審計。在效益方面,要特別注重環境效益。隨著全球對環境問題的關注,環境審計逐漸提到議事日程上來,對投資項目環境效益的審計顯得更加重要,充分考慮預防環境污染、改善環境質量、保持生態平衡等方面的環境效益審計將成為今后固定資產投資審計的一個重點。在審計的深度和廣度上,要做到財務收支審計和預算執行、決算審計并重,以建設單位為主,延伸審計施工、監理等與投資活動有關的部門和單位。重點查處亂上建設項目、違反建設程序、虛假招投標、違規轉包分包以及項目建設中偷工減料等違紀違規行為。
另外,在投資審計層次上,起點要高,要擺脫過去的單純差錯糾弊,要從宏觀角度出發,高瞻遠矚。在審計立項上,由側重于微觀的思維方式向宏觀方式轉變,從宏觀經濟形式出發,結合本地區和部門的實際情況,來確定審計方向和重點,并以審計重點為軸心合理確定審計覆蓋面,并在微觀審計的基礎上,對審計資料作出全面系統的分析,為政府宏觀決策服務。
第五、 審計方式上的創新固定資產投資審計的方式,也和其他審計一樣,基本上是審計組查閱會計資料、詢問財務人員和相關當事人,必要時進行外調和到現場實地考察等,由于各種因素的存在,收集和反饋的審計信息往往面窄,真實性差,審計風險較大。 因此,為進一步提高審計質量,減少審計風險,應積極進行審計方式上的改進,擴大公開性,增加審計透明度。一是增加審計項目的透明度。對于選定的部分審計項目,要定期向社會公開,爭取提前獲得審計信息。二是增加審計過程的透明度。審計組進點前,先搞好全方位、多角度的審前調查;審計組進點后,不僅要審查會計資料,詢問有關財務人員和當事人,還要張貼舉報箱,公布舉報電話,爭取被審計單位廣大職工的配合和支持,同時,在審計過程中也應加強與相關執法、監督部門的配合,及時了解有關情況。三是增加審計工作標準的透明度,適時公開審計標準、審計依據,加強社會監督。四是增加審計結果的透明度,要更好地執行審計結果公告制度,對職工關注、社會影響較大的敏感問題,特別是一些工程質量問題,還可以通過媒體公開,以擴大審計影響,增強審計的警示和威懾作用。
從審計形式來看,要結合投資審計的特點,采取靈活多樣的審計方式。一要搞好“四個結合”,即審計與審計調查相結合、財務審計與績效審計相結合、查處與促進相結合、點面結合;二要強化事前審計,對關系國計民生、建設周期較長的重大建設項目還要實行跟蹤審計;三要加強與相關部門的聯系與合作;四要充分發揮社會審計和內部審計機構的作用,可以將一部分應由國家審計機關審計的項目交由社會審計機構和內部審計機構去承擔。
第六、審計制度創新審計制度創新就是通過改革現有的審計制度,建立一整套適應形式需要的現代審計制度,以充分發揮審計的監督、評價和鑒證作用。目前我國已制定了不少關于固定資產投資的審計規范,固定資產投資審計法制化、規范性建設已經初步形成。但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和WTO的加入,現行的投資審計法律、法規已有很多不適宜的地方,如WTO規則要求增加法律法規的公開性、透明性,要充分體現平等競爭,而現行的有些投資審計法律、法規卻很難完全做到這一點,這就必須加快投資審計法律法規的改進和完善。要針對加入WTO后投資審計環境的變化,對現有投資審計法律、法規進行清理、修訂,及時制定出新的法律法規,確保投資審計的健康發展。一是認真領會WTO有關規則精神,并將其充分體現在新的投資審計法規、準則中。二是充分考慮加強國家審計與社會審計、內部審計的協調統一。三是在發展方向上由對形式和程序的規范向注重內在質量和內容的規范轉變,以規范審計管理、業務人員的行為。
第七、進行體制創新我國現行的政府審計管理體制是雙重管理體制。這種體制雖然有很大的優點,但由于審計工作受地方牽制,審計機關的獨立性、客觀性和公正性受到一定影響,有時審計查出問題很難做到依法處理。此外,現行審計管轄范圍是按財政隸屬關系劃分,中央駐地方的部門、單位歸審計署審計,但由于各種原因審計署常常無法兼顧,而地方審計機關又無權審計,因而形成了一些審計監督的真空地帶。從投資審計情況看,有些中央單位由于審計較少,項目建設中存在的違紀違規現象就比較多,這與上述管理真空導致的長期疏于審計監督有著重要的關系。因此必須進行體制創新,比較切實可行的辦法是像工商、稅務等部門一樣實行垂直領導,從審計經費到人事安排均獨立,不受地方政府控制。此外,還要擴大地方審計機關的審計授權范圍,或者下放對駐地中央直屬機關和企業單位的審計權,以避免出現審計監督的真空地帶。
另外,在人員組織、審計環境、獎罰制度等方面,也要結合投資審計的特點采取相應的創新措施。
總之,中國經濟環境的變化推動了國家審計事業的發展,審計面臨著許多新情況、新問題,固定資產投資審計作為國家審計體系的組成部分,必然要隨著國家審計的改變而改變,對此,我們要有充分清醒的認識,要認真學習WTO有關規則,科學分析審計環境,搶抓機遇,勇于創新,使固定資產投資審計工作再上新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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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時間:2018年1月25日——2018年2月8日
活動性質:在線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