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6-01 09:31 來源:
摘 要:文章以我國多元經濟體制為背景,通過分析會計人員管理的特征和面臨的問題,提出我國應采用會計人員回歸單位,強化政府監督,輔之行業自律的會計人員管理新模式,并對我國實行會計人員管理新模式的理由以及可行性作了進一步闡述。
關鍵詞:經濟體制 會計人員 管理模式
一、多元經濟體制下會計人員管理的特征
20世紀90年代以來,隨著經濟的發展和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的逐步深化,我國非公有制經濟得到了長足的發展。國有和集體經濟逐步演變為國有、集體、股份、民營等多種經濟成分并存的格局,多元經濟體制為會計人員的管理賦予了一些新的特征。
1.會計人員管理的重要性。會計人員管理的重要性直接體現在會計人員管理的意義之中。我國目前處于市場經濟的初級階段,致使社會經濟生活中出現了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如在一些行政事業單位中,由于內部控制制度和監督機制不健全,導致預算外資金管理混亂,“亂罰款、亂收費、亂攤派”以及私設“小金庫”的問題較為突出,不但造成國家財政收入的流失,而且為各種貪污腐敗等經濟犯罪行為提供了便利條件;在一些國有企業,由于所有者主體的缺位,國有投資代表人的不具體,對經營者缺乏必要的監督和約束,導致國有資產流失現象日益嚴重,引起了社會各方面的關注;在十四大以來迅速發展的一些民營、個體企業中,由于家族的裙帶關系,導致任人唯親、濫收濫支現象十分嚴重,國家稅收大量流失。而這些問題反映在會計上則表現為:會計管理監督制約機制不健全,部分單位會計工作基礎薄弱,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素質不高,會計信息失真、違法犯罪、會計秩序混亂等現象嚴重。
2.會計人員管理的復雜性。會計人員管理的復雜性主要表現在非公有制經濟單位的會計人員管理方面。目前,我國會計人員隊伍已達到1300萬人,其中有三分之一強的會計從業人員在非公有制經濟單位工作,非公有制經濟單位會計從業人員的現狀是:(1)會計人員家底不清。非公有制經濟到底有多少會計人員,有無會計從業資格證,學歷狀況如何,目前沒有準確的統計資料。(2)會計人員素質令人擔憂。在家族裙帶的企業,選用會計人員的標準往往不是道德水平和執法能力,而是會計人員是否有作假的水平,或者是否有較強的“實踐經驗”;在多數非公有制企業,會計人員工作負荷非常重,單位又不重視會計人員的培養和提高,幾乎不可能留出專門時間供會計人員學習,因而使會計人員的知識難以得到更新,會計人員的素質難以得到提高。(3)會計人員流動性大。面對殘酷的市場競爭,非公有制企業倒閉和新開張的數量較多,變化頻繁。由此導致許多非公制企業的會計人員不斷改換門庭。(4)會計人員難管理。一方面在非公有制經濟中會計人員是受聘單位的雇員,完全聽從于單位負責人的安排;另一方面多數非公有制經濟單位的會計基礎工作不規范,會計人員變動頻繁;再者目前國家沒有針對非公有制會計人員的管理政策,地方會計管理部門無所適從。
3.會計人員管理的權威性。會計人員管理的權威性集中體現在我國法律規定方面。《會計法》第七條規定,國務院財政部門主管全國的會計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會計工作。經國務院批準,由國務院辦公廳下發的財政部的“三定方案”規定,財政部的重要職責之一是主管全國的會計工作。根據上述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我國會計工作管理體制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原則,由國務院的財政部門主管全國的會計工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履行其職責,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在所管轄的行政區域范圍內,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行使會計工作管理職權。
我國實行的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市場經濟也是法制經濟,會計工作在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中具有特殊作用。一方面,在微觀經濟管理中,它是各單位經營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要為搞好本單位的經濟核算、提高本單位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服務;另一方面,在宏觀經濟管理中,它又是國民經濟管理的基礎,要為國家經濟決策和宏觀調控提供會計信息。而會計工作是由會計人員來完成的,會計人員在會計工作中發揮主導作用。由此,我國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規定的會計工作管理職權,充分說明了我國會計人員管理的權威性。
4.會計人員管理的科學性。會計人員管理的科學性集中表現在會計人員的管理方法方面。在多元經濟體制下,由于會計人員管理的重要性、復雜性和權威性,要求財政部門對會計人員管理不是更多地停留在諸如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會計從業資格證年檢、會計業務培訓、提高會計隊伍整體素質等具體繁瑣的事務管理上,而是為了規范會計行為、整頓會計工作秩序,工作重點是對會計人員和各單位違法違紀行為的登記、警告,會計人員違法違紀個人責任追究,會計人員從業資格稽查,執業監督,以及會計人員的個人業務檔案等制度的建立、執行和考核上。這些要求只有采用科學的管理方法才能達到。因為只有科學的管理方法,才能使會計人員管理的工作效率和管理的規范化程度得到提高。
二、多元經濟體制下會計人員管理面臨的主要問題
1.會計人員的歸屬問題。會計人員管理的實質是會計人員的歸屬關系,不同的歸屬關系會產生不同的效果。目前幾種流行的觀點是:(1)會計人員獨立觀:即會計人員獨立于委托者和受托者,不受其中任何一方的管理,只受會計準則的約束。(2)投資主體權益觀:即會計人員應獨立于經營者,代表委托者(投資者)對企業會計信息的生成過程進行實時控制,以便對經營者進行強有力的約束,防止其道德失范行為的發生。(3)企業主體權益觀:即會計人員是企業的管理人員,會計人員應受企業經營者的管理,會計應當完全站在企業及其經營者的立場上,從法人財產權主體———企業的角度來處理會計事務,不代表國家對單位進行會計監督。對單位監督應由國家及社會監督承擔。(4)國有主體權益觀:即會計應當從企業中獨立出來,變成國家派駐企業的專業管理干部,代表國家對企業經濟活動實施直接監督。除上述幾種觀點外,還有國家和企業雙重主體權益觀,投資者和經營者雙重主體權益觀,國家、企業和投資者三重主體權益觀等。
2.會計人員的勞動權益保護問題。在現階段會計人員作為一員特殊的勞動者在某些方面權益總是受到不同程度的侵害。其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1)勞動關系建立方面。第一,用人單位不依法與會計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尤其是在民營、個體企業中,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比較多,一旦會計人員秉公執法,就面臨“炒魷魚”的危險;第二,勞動合同簽訂時,由于簽約雙方地位的不平等,勞動合同的內容往往對會計人員的意思體現較少;第三,在勞動合同期限方面,由于簽訂了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實踐中用人單位以此對會計人員施加壓力,使會計人員不敢主張法律賦予的權力,難以行使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在勞動保護、工資方面賦予的權益,也使會計人員沒有職業的穩定感。(2)勞動關系履行、解除和勞動爭議處理方面。第一,用人單位在做出不利于會計人員決定時,公正性缺乏可靠的程序保障,往往是用人單位說了算,談不上聽取會計人員意見;第二,用人單位以所謂“經濟裁員”等名義隨意解除會計人員勞動合同。特別是某些非公有經濟性質的單位,在與勞動者解除合同時,不依法進行,隨意或武斷地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案例舉不勝舉;第三,勞動爭議處理機制不利于糾紛的盡快解決。目前我國有關的勞動立法對勞動爭議仲裁程序制度的規定仍不夠完善,尤其是勞動爭議仲裁申訴期的中止、中斷和延長缺乏明確的規定,不利于保護勞動爭議當事人,特別是在勞動爭議中往往處于弱者地位的會計人員的合法權益。(3)勞動保護內容方面。在勞動力使用過程中需要得到的勞動保護與我國現行勞動法規定的勞動保護內容存在一定差別,對會計人員來說,受到用人單位的主要侵害往往不在勞動法規定的范圍內,而是因單位負責人諸如強令、指示、暗示、脅迫實施違反《會計法》的行為而產生的精神上的痛苦,和為了可能承擔法律責任的恐懼,以及因舉報其所在單位違法行為之后再也找不到工作的心理壓力。
3.會計人員的素質問題。我國《會計法》頒布和實施以來,作為既是廠長經理“參謀”,又是企業“管家”的會計人員,為建立規范的會計工作秩序和保證經濟體制改革的順利進行做出了應有的貢獻。受主客觀多種因素的影響,也出現了不少問題,特別是會計人員在誠信方面的問題更加突出。其表現如下:(1)會計人員由于受多元化利益的驅動,往往難以抵擋各種誘惑,不能夠堅持準則,甚至協同作弊, 為違法、違紀活動出謀劃策。(2)謀取私利,貪贓枉法。一些會計人員個人主義、拜金主義、享樂主義膨脹,喪失了最起碼的職業道德,通過收入不入賬,虛報冒領等手段,故意偽造、變造、藏匿、毀損會計資料,利用職務便利貪污、挪用公款,侵害國家和集體利益。(3)違背執業準則,弄虛作假。一些會計人員惟領導意志是從,在處理會計業務時,置國家的法律、法規于不顧,喪失原則,出具虛假會計報告。
此外,會計人員的知識結構也令人擔憂。據統計,目前我國會計隊伍已達到1300萬人,具備中專以上學歷的只占47.07%,其中具備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占60.26%.在非公有制企業中,很多會計人員沒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4.會計人員的法律責任問題。新修訂的《會計法》加大了會計人員的法律責任,會計人員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編造虛假財務會計報告,藏匿或者故意銷毀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的,《會計法》明文規定,對不構成犯罪的,處以3000~5000元的經濟處罰和行政處分,并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但《會計法》的貫徹落實,目前還存在如下主要問題:(1)沒有專門的執法檢查常設機構。盡管《會計法》規定財政部門為會計主管部門,但同時又規定審計、稅務、人民銀行、證券監督、保險監督等有關部門依法行使職責,對有關單位的會計資料實施監督檢查。在實際執行過程中,一是財政部門受人力、財力的影響,監督面小,對違法、違紀單位的威懾力不夠強;二是各個監管部門之間各自為政,信息不共享,監督沒有形成合力。(2)會計法律責任的落實情況不理想。自2000年新《會計法》實施以來,因違反《會計法》被依法制裁的單位和個人不多,但違反《會計法》的現象卻很嚴重。
三、多元經濟體制下我國會計人員管理的新模式
綜上所述,足以說明我國現行的會計管理模式存在著局限性,必須從我國國情出發,遵循經濟體制改革的總體目標,依據《會計法》的立法宗旨,建立多元經濟體制下我國會計人員管理的新模式,即會計人員回歸單位,強化政府監督,輔之行業自律。
1.理由。(1)從法律上看,會計人員回歸單位,強化政府監督,輔之行業自律符合法律規定。我國《會計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各單位應根據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機構,或者在有關機構中設置會計人員并指定會計主管人員;不具備設置條件的,應當委托批準設立從事會計代理記賬業務的中介機構代理記賬。”第七條規定:“國務院財政部門主管全國的會計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會計工作。”
《公司法》規定:“財務負責人由董事會根據經理提名聘任或解聘。”《企業法》規定:“經營者有用人自主權。”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已明顯體現出國家治理與社會自治的分設關系。(2)從經濟理論角度看,采用會計人員回歸單位,強化政府監督,輔之行業自律模式的理念是:市場失靈應被視為政府管制介入的必要條件,而非充分條件;既保持政府的主導地位,維護行政權力的權威性,又不使政府陷于繁雜的日常管理事務。從會計服務市場上看,這種監督模式將注冊會計師行業協會的行政監督權收歸政府部門,以克服行業協會角色沖突(保護者與監督者)所帶來的弊端,避免行業協會過多地偏袒會員而損害公眾利益,從制度安排上確保政府在維護社會公眾利益中的權威地位。(3)從實踐角度看,市場不是萬能的,政府也不是救世主。在我國,特別是在市場經濟發展的初期,要取消政府的作用,建立一個“只有市場”的社會,純粹是一種幻想。但不切實際地夸大政府的作用,同樣不利于高質量會計信息的產出。因此,在會計人員管理模式選擇上筆者不贊同極端主義傾向———從“只有市場”的極端走向“只有政府”的另一個極端。政府在會計人員管理問題上的主要作用是彌補市場機制不足,而不應成為市場的替代。如何使政府監管與市場機制相得益彰,是選擇該管理模式的關鍵。
2.操作要求。(1)在組織設計上,該模式要求財政部門下增設會計監管委員會。會計監管委員會專門負責會計人員的管理工作,以此形成會計監管的合力,避免對會計職業的多頭監管,克服行政部門的本位主義和權利之爭,降低對企業和會計師事務所重復檢查所帶來的社會資源浪費,使會計人員主管部門從日常繁雜的事務中脫離出來,提高管理效率。(2)在監管標準上,該模式要求設立全國性的會計和法律技術鑒定委員會。會計和法律技術鑒定委員會向會計監管委員會提供專業標準方面的支持,避免不同部門按照各自標準進行監管而形成相互矛盾的結論,提高監管和懲處的權威性。(3)在監管制度上,該模式要求明確政府在會計監管方面的行政權利。如財政部門的會計監督委員會有對會計信息質量提出總體要求的權利、對會計服務市場的行業準入和退出加以限制的權利等,其中特別要明確會計監督委員會在會計人員管理中的權利,如對會計人員的考核權利,對違法、違規會計人員的處罰權利等。(4)在監管方式上,該模式要求采用例外管理原則,既不完全信賴市場力量,也不濫用政府權利。當社會公眾對會計信息質量和會計服務市場沒有太多報怨時,政府不宜過多介入,日常的監管由民間機構負責;當會計信息質量或會計服務市場發生系統性信任危機或發生重大審計失敗時,政府應積極果斷地介入,采取直接監管和間接監管的策略。直接監管表現為行使諸如處罰或吊銷從業資格等行政權利。間接監管表現為對報表編制企業和行業自律組織施加影響和壓力,迫使它們改進監管、處罰違規的會計人員。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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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史明俊。完善會計人員管理體制的思考。財會研究,20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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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時間:2018年1月25日——2018年2月8日
活動性質:在線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