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新辦商業企業的所得稅優惠政策有哪些?
答:根據[1994]財稅字第001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若干優惠政策的通知》的有關規定,對新辦的獨立核算的從事商業的企業,自開業之日起,報經主管稅務機關批準,可減征或免征所得稅一年。根據國稅發[1996]23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新辦企業減免稅執行期限問題的通知》的規定:“如為年度中間開業,當年實際生產經營期不足6個月的,可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選擇就當年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其減征、免征企業所得稅的執行期限,可推延至下一年度起計算。”
責任編輯:newsou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