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企業整體轉讓需要繳哪些稅?
答復:流轉稅管理處: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轉讓企業產權不征營業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2]165號文件規定,轉讓企業產權是整體轉讓企業資產、債權、債務及勞動力的行為,其轉讓價格不僅僅是由資產價值決定的,與企業銷售不動產、轉讓無形資產的行為完全不同。因此,轉讓企業產權的行為不屬于營業稅的征收范圍,不應征收營業稅。由此可見,你企業如果是符合此文件規定的企業產權轉讓則不征收營業稅。
財產與行為稅管理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企業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建筑物及其附著物并取得收入,應征收土地增值稅。
企業所得稅管理處:在國家稅務總局未出臺新的規定之前,企業進行整體資產轉讓應于交易發生時分解為按公允價值銷售全部資產和進行投資兩項經濟業務進行企業所得稅處理,對取得的資產轉讓所得應并入當期應納稅所得額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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