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今年起,我國單位面積的城鎮土地使用稅在原先規定的基礎上提高了兩倍。同時,外資企業也被納入城鎮土地使用稅的征稅范圍。昨天,財政部和稅務總局下發通知,要求各地財政和稅務部門盡快提出稅額幅度調整方案,同時嚴格控制減免稅。
財政部和稅務總局昨天通知說,各地的稅額幅度原則上應在2006年實際執行稅額幅度的基礎上提高兩倍。各地要合理劃分本地區的土地等級,制定每一等級土地的具體適用稅額標準。同時,財政部和稅務總局還要求嚴格控制減免稅,根據國家加強土地管理的有關要求,從嚴控制各類開發區、各類園區用地和屬于國家產業政策限制發展項目用地的減免稅。
據悉,調整后每平方米的城鎮土地使用稅,大城市提高到1.5元至30元;中等城市提高到1.2元至24元;小城市提高到0.9元至18元;縣城、建制鎮、工礦區提高到0.6元至1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