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企員工午餐費要繳納個稅嗎
問:請問老師,外資企業員工的午餐費發票 財務做帳時借記“管理費用—福利費”,企業在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時 這一部分是否需要納稅?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外籍個人取得有關補貼征免個人所得稅執行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7]054號)文件的規定:“對外籍個人以非現金形式或實報實銷形式取得的合理的住房補貼,伙食補貼和洗衣費免征個人所得稅,應由納稅人在初次取得上述補貼或上述補貼數額,支付方式發生變化的月份的次月進行工資薪金所得納稅申報時,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供上述補貼的有效憑證,由主管稅務機關核準確認免稅。”
所以外資企業根據餐費發票實報實銷的餐費補貼如果是支付給外籍個人的,可以享受免征個人所得稅的優惠政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1994]第142號)文件的規定:“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
所以對于中國雇員取得的餐費補貼應該計入工資薪金所得中,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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