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值賠款是否繳納企業所得稅
A公司的一起意外事故造成部分財產損失,全部損失價值8萬元。由于該財產已投保,保險公司給予10萬元賠款,請問,超出部分是否要繳納企業所得稅?
答:根據《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規定,其他所得是指股息、利息、租金、轉讓各類資產、特許權使用費以及營業外收益等所得。保險公司賠款大于損失的部分屬于營業外收益,應列入應納稅所得額計征企業所得稅。賠款超出部分列入“營業外收入”科目,計征企業所得稅。
答:根據《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規定,其他所得是指股息、利息、租金、轉讓各類資產、特許權使用費以及營業外收益等所得。保險公司賠款大于損失的部分屬于營業外收益,應列入應納稅所得額計征企業所得稅。賠款超出部分列入“營業外收入”科目,計征企業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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