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借攤位經營的個體工商戶采用何種方式征稅
問:租借攤位經營的個體工商戶采用何種方式征稅?
答:目前稅務局對不能設置賬簿的在市場內租借攤位經營的個體工商戶采用定期定額征收辦法。
具體是指地稅機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按照規定程序核定納稅人在一段經營時期內的應納稅經營額及收益額,并以此為依據,確定其應納稅額的一種征收方式。定期定額經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以至影響原定額的,主管地稅機關可按調后不調前的定額調整原則對其納稅定額進行合理調整,定額戶在定期的實際經營額負擔高于地稅機關核定定額30%的,應及時、如實向主管地稅機關申報調整定額,否則按偷稅處理。
答:目前稅務局對不能設置賬簿的在市場內租借攤位經營的個體工商戶采用定期定額征收辦法。
具體是指地稅機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按照規定程序核定納稅人在一段經營時期內的應納稅經營額及收益額,并以此為依據,確定其應納稅額的一種征收方式。定期定額經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以至影響原定額的,主管地稅機關可按調后不調前的定額調整原則對其納稅定額進行合理調整,定額戶在定期的實際經營額負擔高于地稅機關核定定額30%的,應及時、如實向主管地稅機關申報調整定額,否則按偷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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