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業單位轉讓房屋是否納稅
問:行政事業單位轉讓房屋是否納稅?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的規定,行政事業單位轉讓房屋(銷售不動產)應按實際轉讓金額的5%計算繳納營業稅,同時對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交通建設費附加分別按營業稅稅額的7%(或5%、1%)3%、4%計算繳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行政事業單位在轉讓房屋時,應按照其轉讓房屋所取得的增值額和適用稅率計算征收土地增值稅。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的規定,行政事業單位轉讓房屋(銷售不動產)應按實際轉讓金額的5%計算繳納營業稅,同時對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交通建設費附加分別按營業稅稅額的7%(或5%、1%)3%、4%計算繳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行政事業單位在轉讓房屋時,應按照其轉讓房屋所取得的增值額和適用稅率計算征收土地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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