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購置稅的納稅期限
按照《條例》規定,納稅人購買自用應稅車輛的,應當自購買之日起60日內申報納稅;進口自用應稅車輛的,應當自進口之日起60日內申報納稅;自產、受贈、獲獎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應稅車輛的,應當自取得之日起60日內申報納稅。
車輛購置稅稅款應當一次繳清。
按照規定,納稅人應當在向公安機關車輛管理機構辦理車輛登記注冊前,繳納車輛購置稅。納稅人應當持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完稅證明向公安機構車輛管理機構辦理車輛登記注冊手續;沒有完稅證明的,公安機關車輛管理機構不得辦理車輛登記注冊手續。稅務機關發現納稅人未按照規定繳納車輛購置稅的,有權責令其補繳。納稅人拒絕繳納的,稅務機關可以通知公安機關車輛管理機關暫扣納稅人的車輛牌照。
車輛購置稅稅款應當一次繳清。
按照規定,納稅人應當在向公安機關車輛管理機構辦理車輛登記注冊前,繳納車輛購置稅。納稅人應當持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完稅證明向公安機構車輛管理機構辦理車輛登記注冊手續;沒有完稅證明的,公安機關車輛管理機構不得辦理車輛登記注冊手續。稅務機關發現納稅人未按照規定繳納車輛購置稅的,有權責令其補繳。納稅人拒絕繳納的,稅務機關可以通知公安機關車輛管理機關暫扣納稅人的車輛牌照。
上一篇:中獎汽車如何繳納車輛購置稅
下一篇:車輛購置稅的納稅地點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