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人應注意的車購稅其它涉稅事項有哪些
(一)納稅人應當在向公安機關車輛管理機構辦理登記注冊前,繳納車輛購置稅。
(二)納稅人應當持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完稅證明或者免稅證明,向公安機關車輛管理機構辦理車輛登記注冊手續,沒有完稅證明或者免稅證明的,公安機關車輛管理機構不得辦理車輛登記注冊手續。
(三)稅務機關發現納稅人未按照規定繳納車輛購置稅的,有權責令其補繳;納稅人拒絕繳納的,稅務機關可以通知公安機關車輛管理機構暫扣納稅人的車輛牌照。
(四)免稅、減稅車輛因轉讓、改變用途等原因不再屬于免稅、減稅范圍的,應當在辦理車輛過戶手續前或者辦理變更車輛登記注冊手續前繳納車輛購置稅。
(五)車輛購置稅的征收管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納稅人應當持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完稅證明或者免稅證明,向公安機關車輛管理機構辦理車輛登記注冊手續,沒有完稅證明或者免稅證明的,公安機關車輛管理機構不得辦理車輛登記注冊手續。
(三)稅務機關發現納稅人未按照規定繳納車輛購置稅的,有權責令其補繳;納稅人拒絕繳納的,稅務機關可以通知公安機關車輛管理機構暫扣納稅人的車輛牌照。
(四)免稅、減稅車輛因轉讓、改變用途等原因不再屬于免稅、減稅范圍的,應當在辦理車輛過戶手續前或者辦理變更車輛登記注冊手續前繳納車輛購置稅。
(五)車輛購置稅的征收管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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