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技術合同繳納印花稅應注意的問題
(一)資料
甲企業于2003年4月份與某科研單位簽訂一份技術開發合同,合同的總金額為100萬元,合同規定,研究開發費用80萬元,報酬20萬元。當月還與A企業簽訂非專利技術轉讓合同,價款30萬元;與B企業簽訂專利權轉讓合同,價款為100萬元。試計算上述業務應納印花稅額。
(二)解答
1.稅法規定,技術合同的計稅依據為合同所載的價款、報酬或使用費。但對技術開發合同,只就合同所載的報酬金額計稅,研究開發經費不作為計稅依據。單對合同約定按研究開發經費一定比例作為報酬的,應按一定比例的報酬貼花。
應納印花稅=200000×3/萬=60(元)
2.技術合同,包括技術開發、轉讓、咨詢、服務等合同。其中:技術轉讓合同包括專利申請轉讓、非專利技術轉讓所書立的合同,但不包括專利權轉讓、專利實施許可所書立的合同。后者適用于“財產轉移書據”。與A企業簽訂的非專利技術轉讓合同應按“技術合同”計稅;與B企業簽訂的專利權轉讓合同應按“財產轉移書據”合同計稅。
應納印花稅=300000×3/萬+1000000×5/萬=590(元)
甲企業于2003年4月份與某科研單位簽訂一份技術開發合同,合同的總金額為100萬元,合同規定,研究開發費用80萬元,報酬20萬元。當月還與A企業簽訂非專利技術轉讓合同,價款30萬元;與B企業簽訂專利權轉讓合同,價款為100萬元。試計算上述業務應納印花稅額。
(二)解答
1.稅法規定,技術合同的計稅依據為合同所載的價款、報酬或使用費。但對技術開發合同,只就合同所載的報酬金額計稅,研究開發經費不作為計稅依據。單對合同約定按研究開發經費一定比例作為報酬的,應按一定比例的報酬貼花。
應納印花稅=200000×3/萬=60(元)
2.技術合同,包括技術開發、轉讓、咨詢、服務等合同。其中:技術轉讓合同包括專利申請轉讓、非專利技術轉讓所書立的合同,但不包括專利權轉讓、專利實施許可所書立的合同。后者適用于“財產轉移書據”。與A企業簽訂的非專利技術轉讓合同應按“技術合同”計稅;與B企業簽訂的專利權轉讓合同應按“財產轉移書據”合同計稅。
應納印花稅=300000×3/萬+1000000×5/萬=5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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