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稅的納稅義務人是如何規定的
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建筑物及其附著物并取得收入的單位和個人,為土地增值稅的納稅義務人。包括:各類企業單位、事業單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個體經營者及其他組織。
根據《國務院關于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適用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等稅收暫行條例的有關問題的通知》的規定,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外籍個人、華僑、港澳臺同胞等,只要有轉讓房地產行為并取得增值收入的,都是土地增值稅的納稅義務人,都要按照《條例》的規定繳納土地增值稅。
根據《國務院關于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適用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等稅收暫行條例的有關問題的通知》的規定,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外籍個人、華僑、港澳臺同胞等,只要有轉讓房地產行為并取得增值收入的,都是土地增值稅的納稅義務人,都要按照《條例》的規定繳納土地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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