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服務、出租電影拷貝、索道、“網吧”應如何適用稅目
(一)資料
某市電信局下屬電信服務公司舉辦的“168”信息臺9月份共收取服務費30000元。該市人民廣播電臺舉辦的點歌信息臺當月收取服務費20000元。
請計算電信服務公司和廣播電臺各自應繳納的營業稅。
(二)解答
稅法規定,為促進電信事業的發展,同時方便征管,減少稅目的劃分,對國家電信部門直屬單位開通的信息臺提供的咨詢、信息或點歌等服務,按“郵電通信業”稅目征稅;而非電信部門直屬的信息臺,其向用戶提供電話信息服務的業務取得的收入,應按“服務業”稅目征收營業稅。
電信公司應納營業稅=30000×3%=900(元)
廣播電臺應納營業稅=20000×5%=1000(元)
解題指導:
計算營業稅應首先確定適用稅目。對下列業務適用的營業稅稅目應當引起注意:
(1)電影發行單位以出租電影拷貝形式將電影拷貝播映權在一定限期內轉讓給電影放映單位的行為按“轉讓無形資產”稅目征收營業稅。
(2)單位和個人從事快遞業務按“郵電通信業”稅目征收營業稅。
(3)單位和個人在旅游景點經營索道取得的收入按“服務業”稅目“旅游業”項目征收營業稅。
(4)單位和個人開辦“網吧”取得的收入,按“娛樂業”稅目征收營業稅。
(5)電信單價(指電信企業和經電信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從事電信業務的單位)提供的電信業務(包括基礎電信業務和增值電信業務)按“郵電通信業”稅目征收營業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