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稅消費品征收消費稅的具體規定——汽油
(一)稅目注釋
汽油是輕質石油產品的一在類。由天然或人造石油經脫鹽、初餾、催化裂化,調合而得。為無色到淡黃色的液體,易燃易爆,揮發性強。按生產裝置可分為直餾汽油、裂化汽油等類。經調合后制成各種用途的汽油。按用途可分為車用汽油、航空汽油、起動汽油和工業汽油(溶劑汽油)。
摘自國家稅務總局國稅發(93)153號
(二)征收范圍
汽油包括:車用汽油、航空汽油、起動汽油。
工業汽油(溶劑汽油)主要作溶劑使用,不屬本稅目征收范圍。
摘自國家稅務總局國稅發(93)153號
汽油是輕質石油產品的一在類。由天然或人造石油經脫鹽、初餾、催化裂化,調合而得。為無色到淡黃色的液體,易燃易爆,揮發性強。按生產裝置可分為直餾汽油、裂化汽油等類。經調合后制成各種用途的汽油。按用途可分為車用汽油、航空汽油、起動汽油和工業汽油(溶劑汽油)。
摘自國家稅務總局國稅發(93)153號
(二)征收范圍
汽油包括:車用汽油、航空汽油、起動汽油。
工業汽油(溶劑汽油)主要作溶劑使用,不屬本稅目征收范圍。
摘自國家稅務總局國稅發(93)15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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