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學院食堂供應商品要繳增值稅嗎
問:我們是一家隸屬于職業技術學院后勤處的公司,主要負責為本學院內的5個食堂采購并供應糧食、油、蔬菜、調味品、方便面等商品。請問,為學院食堂供應商品要繳增值稅嗎?
答: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經營高校學生公寓及高校后勤社會化改革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6〕100號)第四條和第六條規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對高校后勤實體為高校師生食堂提供的糧食、食用植物油、蔬菜、肉、禽、蛋、調味品和食堂餐具,免征增值稅;對高校后勤實體為高校師生食堂提供的其他商品,一律按規定計征增值稅。因此,對于你公司為本院食堂采購并供應的糧食、食用植物油、蔬菜、肉、禽、蛋、調味品這些商品是應該免繳增值稅,而你公司向食堂提供的方便面、速凍水餃、速凍包子、餅干、面包、飲料、啤酒、白酒、鹵制品等商品則必須繳納增值稅。而且你們在核算上要將免稅商品和征稅商品進行分開核算。否則,就不能享受免稅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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