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人從事個體經營稅收優惠
國務院日前頒布的《殘疾人就業條例》明確指出,國家鼓勵殘疾人自主擇業、自主創業,對殘疾人從事個體經營的,應當依法給予稅收優惠,有關部門應當在經營場地等方面給予照顧,并按照規定免收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的行政事業性收費。
條例說,國家對自主擇業、自主創業的殘疾人在一定期限內給予小額信貸等扶持。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多方面籌措資金,組織和扶持農村殘疾人從事種植業、養殖業、手工業和其他形式的生產勞動。有關部門對從事農業生產勞動的農村殘疾人,應當在生產服務、技術指導、農用物資供應、農副產品收購和信貸等方面給予幫助。
上一篇:廣州多項文化事業收入可免營業稅
下一篇:重慶:中小擔保機構營業稅可免5年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