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開“養老院”稅收有優惠
開辦養老院、老年公寓等福利機構可免營業稅。近日,記者從南京市地稅局獲悉,國家稅務總局出臺五項稅收優惠扶持社會養老院的發展。
據介紹,這五項稅收優惠包括對養老院提供的育養服務收入免征營業稅。對由民政部門審核批準的老年服務機構及核發《社區服務設施證書》的社區服務中心的老年服務中心(含為老年人提供服務的場所),暫免征收企業所得稅。對于其他部門和單位、個人主辦的老年服務中心、老年活動中心,經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參照民政部門審核標準進行核實,凡屬于福利性、非營利性的機構,暫免征收企業所得稅。對政府部門和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個人等社會力量投資興辦的福利性、非營利性的老年服務機構暫免自用房產、土地、車船的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
稅務部門表示,上述所得稅、地方稅優惠政策中所稱老年服務機構,是指專門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文化、護理、健身等多方面服務的福利性、非營利性的機構。 與此同時,對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等社會力量,通過非營利性的社會團體和政府部門向福利性、非營利性的老年服務機構的捐贈,在繳納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前準予全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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