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辦企業獲利兩年后才需交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最近下發了“關于企業技術創新有關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根據這個通知,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內新創辦的高新技術企業,自獲利年度起兩年內免征企業所得稅,免稅期滿后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而此前,高新區內資企業免稅期是從“自投產年度起兩年內”。
據了解,符合條件的企業在投產經營后,其獲利年度以第一個獲得利潤的納稅年度開始計算;企業開辦初期有虧損的,可以依照稅法規定逐年結轉彌補,其獲利年度以彌補后有利潤的納稅年度開始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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