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城鎮土地使用稅會計處理
按稅法規定,城鎮土地使用稅按年計算,分期繳納,具體的納稅期限由省級人民政府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確定。
一、城鎮土地使用稅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
全年應納稅額=實際占用應稅土地面積(平方米)×適用稅額
二、納稅人可采取預提或分期攤銷的辦法進行應納城鎮土地使用稅的會計處理。
為了正確核算企業的生產經營成果,準確反映城鎮土地使用稅的計提和解繳情況,企業應在“應交稅金”賬戶下設置“應交土地使用稅”明細賬戶進行核算。即在計算應繳納的土地使用稅時,借記“管理費用”賬戶,貸記“應交稅金—應交土地使用稅”賬戶。并設置“管理費用”、 “預提費用”和“待攤費用”等賬戶。具體核算如下:
?。?)企業采用預提方式進行城鎮土地使用稅的會計核算
企業按月預提城鎮土地使用稅時,應借記“管理費用——城鎮土地使用稅”賬戶,貸記“預提費用”賬戶;定期上交稅款時,借記“預提費用”賬戶,貸記“銀行存款”賬戶。
【例】某企業經計算,每月應預提城鎮土地使用稅6 000元,每半年繳納一次。其會計分錄為:
①按月預提城鎮土地使用稅時
借:管理費用——城鎮土地使用稅 6 000
貸:預提費用 6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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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應交稅金——城鎮土地使用稅 36 000
貸:銀行存款 36 000
③結轉應納的城鎮土地使用稅時
借:預提費用 36 000
貸:應交稅金——應交城鎮土地使用稅 36 000
(2)企業采用分期攤銷方式進行城鎮土地使用稅的會計核算
企業計算出應納的城鎮土地使用稅稅額時,應借記“待攤費用”賬戶,貸記“應交稅金——應交城鎮土地使用稅”賬戶;實際繳納時,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城鎮土地使用稅”賬戶,貸記“銀行存款”賬戶;分期攤銷時,借記“管理費用——城鎮土地使用稅”賬戶,貸記“應交稅金——應交城鎮土地使用稅”賬戶。
例某企業按季度計算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經計算,該企業第一季度應納城鎮土地使用稅為18 000元,已于季度初用銀行存款繳納。其會計處理為:
?、儆嬎愠龅谝患径葢{的城鎮土地使用稅時
借:待攤費用 18 000
貸:應交稅金——應交城鎮土地使用稅 18 000
②實際上交稅金時
借:應交稅金——應交城鎮土地使用稅 18 000
貸:銀行存款 18 000
③按月分攤時
借:管理費用——城鎮土地使用稅 6 000
貸:待攤費用 6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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