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維護建設稅的會計處理(一)
城市維護建設稅概述
(一)城市維護建設稅的納稅人
按照現行稅法的規定,城市維護建設稅的納稅人是繳納增值稅、消費稅和營業稅的單位和個人。具體來講,是繳納增值稅、消費稅和營業稅的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私營企業、股份制企業、其他企業、行政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其他單位、個體經營者和其他個人。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外籍人員不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
(二)城市維護建設稅的納稅期限和納稅地點
城市維護建設稅應當與增值稅、消費稅和營業稅同時繳納,自然其納稅期限和納稅地點也與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相同。
(三)城市維護建設稅的減免稅規定
稅法規定:
1.海關對進口產品征收增值稅、消費稅時,不同時征收城市維護建設稅。
2.對出口產品退還增值稅、消費稅時,不退還已經繳納的城市維護建設稅。
3.對于由于減征、免征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而發生的退稅,同時退還已經繳納的城市維護建設稅。
4.城市維護建設稅由于是以納稅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為計稅依據,并隨同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征收的,因此減免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也就意味著減免城市維護建設稅,所以城市維護建設稅一般不能單獨減免。但是如果納稅人確有困難需要單獨減免的,可以由省級人民政府酌情給予減稅或者免稅照顧。
(一)城市維護建設稅的納稅人
按照現行稅法的規定,城市維護建設稅的納稅人是繳納增值稅、消費稅和營業稅的單位和個人。具體來講,是繳納增值稅、消費稅和營業稅的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私營企業、股份制企業、其他企業、行政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其他單位、個體經營者和其他個人。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外籍人員不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
(二)城市維護建設稅的納稅期限和納稅地點
城市維護建設稅應當與增值稅、消費稅和營業稅同時繳納,自然其納稅期限和納稅地點也與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相同。
(三)城市維護建設稅的減免稅規定
稅法規定:
1.海關對進口產品征收增值稅、消費稅時,不同時征收城市維護建設稅。
2.對出口產品退還增值稅、消費稅時,不退還已經繳納的城市維護建設稅。
3.對于由于減征、免征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而發生的退稅,同時退還已經繳納的城市維護建設稅。
4.城市維護建設稅由于是以納稅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為計稅依據,并隨同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征收的,因此減免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也就意味著減免城市維護建設稅,所以城市維護建設稅一般不能單獨減免。但是如果納稅人確有困難需要單獨減免的,可以由省級人民政府酌情給予減稅或者免稅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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