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資企業改組股份制企業有關資產重估的會計處理
外商投資企業因改組,或者與其他企業合并成為股份制企業而進行資產重估的,重估價值與資產原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應計入外商投資企業資產重估當期的損益并計算交納所得稅。如重估價值高于原資產賬面價值,按其差額借記有關資產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科目;如重估價值低于原資產賬面價值,按其差額借記“營業外支出”科目,貸記有關資產科目。
股份制企業成立后,如因向社會募集股份,或增發股票而再次進行資產重估的,重估增值或減值不作入賬處理。
股份制企業成立后,如因向社會募集股份,或增發股票而再次進行資產重估的,重估增值或減值不作入賬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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