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入12萬個人所得稅:發票避稅行不通
發票避稅行不通
姓名:李教授
職業:大學教授
月收入:16800元
年收入:30萬元
某培訓公司負責人對于教授避稅的細節較為清楚。由于業務上的關系,他們公司需要經常請一些教授講課或者幫助其他企業進行員工培訓等。一般來說,每次的講課費都會用接待費、文體用品發票或者一些不規范的收據來沖抵。他對記者表示:“大部分情況下,知名教授講課一次收入都在千元以上,這些教授每個月都會講數次課,普遍來說,都不會納稅。剛開始時,我們試圖把他們的收入報稅,但是很快就沒有人愿意來了。”
仔細算算李教授的年度收入組成,該交稅的地方還真不少,足足有37520元:
(1)全年工資薪金應納稅額的計算:
各個月份工資薪金所得應納稅所得額=大學工資收入-個人繳付“三費一金”-費用扣除標準=(16000元+5600元)-3200元-1600元=16800元。
各個月份應納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稅率-速算扣除數=16800元×20%-375元=2985元,則全年應納稅額=2985元×12=35820元。
(2)講座等勞務報酬所得應納稅款的計算:
每月勞務報酬所得應納稅額=每月應納稅所得額×20%=(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20%=[5000元-5000元×20%]×20%=800元,全年勞務報酬所得應納稅額=800元×12=9600元。
(3)出版專著稿酬所得應納稅款的計算:
稿酬所得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20%×(1-30%)=(收入額-減除費用)×20%×(1-30%)=[50000元-50000元×20%]×20%×(1-30%)=5600元。
(4)出版專著所獲某地級市獎金偶然所得應納稅款的計算:
偶然所得應納稅額=收入額×20%=10000元×20%=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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