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稅稅務籌劃案例分析——利用納稅期限籌劃
根據(jù)消費稅稅額的大小,消費稅的納稅期限分別規(guī)定為1日、3日、5日、10日、15日和1個月,具體由稅務機關確定,不能按固定期限納稅的可以按次納稅。以一個月為一期納稅的,自期滿之日起10日內申報納稅。以1日、3日、5日、10日、15日為一期納稅的,自期滿之日起5日內預繳稅款,于次月1日起10日內申報納稅并結算上月應繳稅款。進口應稅消費品的應納稅款,自海關填發(fā)稅款繳款憑證的次月起7日內繳納稅款。消費稅的納稅人在利用納稅期限進行稅務籌劃時,一般是:在納稅期內盡可能推遲納稅,在欠稅掛賬有利的情況下,盡可能欠稅掛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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