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稅務籌劃案例分析——利用當期銷項稅額籌劃
銷項稅額指納稅人銷售貨物或應稅勞務,就銷售額依照適用稅率計算所銷貨物或應稅勞務的稅額。銷項稅額在價外向購買方收取,其計算公式如下:
銷項稅額=銷售額×稅率
利用銷項稅額節稅的關鍵在于銷售額,就銷售額而言存在下列籌劃策略:
1.實現銷售收入時,采用特殊的結算方式,拖延入賬時間,延續稅款繳納;
2.隨同貨物銷促的包裝物,單獨處理,不要匯入銷售收入;
3.銷售貨物后加價收入或價外補貼收入,采取措施不要匯入銷售收入;
4.設法將銷售過程中的回扣沖減銷售收入;
5.采取某種合法合理的方式坐支,少匯銷售收入;
6.商品性貨物用于本企業專項工程或相關設施,本應視同對外銷售,但采取低估價、次品折扣方式降低銷售額;
7.采用用于本企業繼續生產加工的方式,避免作為對外銷售處理;
8.以物易物;
9.為職工搞福利或發放獎勵性紀念品,低價出售,或私分商品性貨物;
10.納稅人因銷貨退回或折讓而退還購買方的增值稅額,應從銷貨退回或者在發生的當期的銷項稅額中抵扣。
銷項稅額=銷售額×稅率
利用銷項稅額節稅的關鍵在于銷售額,就銷售額而言存在下列籌劃策略:
1.實現銷售收入時,采用特殊的結算方式,拖延入賬時間,延續稅款繳納;
2.隨同貨物銷促的包裝物,單獨處理,不要匯入銷售收入;
3.銷售貨物后加價收入或價外補貼收入,采取措施不要匯入銷售收入;
4.設法將銷售過程中的回扣沖減銷售收入;
5.采取某種合法合理的方式坐支,少匯銷售收入;
6.商品性貨物用于本企業專項工程或相關設施,本應視同對外銷售,但采取低估價、次品折扣方式降低銷售額;
7.采用用于本企業繼續生產加工的方式,避免作為對外銷售處理;
8.以物易物;
9.為職工搞福利或發放獎勵性紀念品,低價出售,或私分商品性貨物;
10.納稅人因銷貨退回或折讓而退還購買方的增值稅額,應從銷貨退回或者在發生的當期的銷項稅額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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