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件企業:增值稅即征即退最實惠
不久前,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信息產業部、商務部和國家稅務總局下發了《關于發布2003年度國家規劃布局內重點軟件企業名單的通知》(發改高技 [2004]208號)。通知規定,根據《鼓勵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的若干政策》(國發[2000]18號)的規定,國家規劃布局內的重點軟件企業,當年未享受免稅優惠的,減按1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這意味著2003年度將有172家國內軟件企業可以選擇適用這一優惠政策繳納企業所得稅。
據悉,用友、中軟等知名軟件公司都已獲得2003年度國家規劃布局內重點軟件企業資格。那么,這項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將給軟件企業帶來哪些影響?政策有沒有真正落實?目前我國的軟件企業怎么才能享受到稅收優惠?帶著這些疑問,記者近日走訪了北京市海淀區國稅局有關人士以及用友軟件、方正電子、中軟網絡等知名軟件企業。
所得稅優惠再助重點軟件企業2000年6月,國務院下發了《鼓勵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的若干政策》(國發[2000]18號),提出要加快我國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的發展。同年9月,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和海關總署為貫徹該文件又下發了《關于鼓勵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0]25號)。這兩個文件規定,對國家規劃布局內的重點軟件生產企業,如當年未享受免稅優惠的,減按1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在具體執行過程中,由軟件企業向中國軟件行業協會提出申請,國家發改委會同信息產業部、商務部、國家稅務總局審核、公布國家規劃布局內的重點軟件企業認定名單。對國家規劃布局內的重點軟件生產企業,只有當年未享受免稅優惠的,才能享受減按1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的優惠政策。如今,2002年度和 2003年度國家規劃布局內的重點軟件企業名單已經確定,可以享受10%的所得稅優惠稅率。
然而,在海淀區國稅局了解到的情況卻出乎記者的意料。劉繼先副局長說,2002年海淀區被列入國家規劃布局內的重點軟件企業名單的企業有16家, 2003年增至21家。這些企業都是中關村高科技園區的高新技術企業,可以選擇享受軟件企業優惠政策,也可以選擇享受高新技術企業優惠政策,但只能選擇其一,不能重復享受。按照《北京市新技術產業開發試驗區暫行條例》規定,對于試驗區(中關村高科技園區前身)內的高新技術企業自開辦之日起,三年內免征企業所得稅,第四年至第六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期滿后,減按15%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簡稱“三免三減”)。一般而言,如果軟件企業成立后開發投入比較大,頭兩年不可能盈利,企業往往會選擇自獲利年度起“兩免三減”的軟件企業優惠政策;如果軟件企業在中關村高科技園區內成立之后經濟效益就比較好,企業往往會選擇“三免三減”的高新技術企業優惠政策。從目前情況看,軟件企業一般選擇后者。由于不少軟件企業坐落在屬于國家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的中關村高科技園區,根據有關規定,園區內新辦的高新技術企業的所得稅稅率為15%.如果軟件企業正處于享受“三免三減”的高新技術企業優惠政策期間,要么免繳企業所得稅,要么減按7.5%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三免三減”期滿執行15%稅率后,國家規劃布局內的重點軟件企業就可以享受減按1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的優惠政策。
記者從最近的統計資料中了解到,北京四方繼保自動化有限責任公司、中軟網絡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和長城計算機軟件與系統有限公司等幾家企業,被列入了 2003年度國家規劃布局內的重點軟件企業名單。但由于目前正處于所得稅匯算清繳階段,企業應納所得稅額尚未確定,就其所得稅預繳情況進行統計,這3家企業2003年分別可獲得1211.76萬元、1177.62萬元和51.26萬元的企業所得稅減免。
增值稅即征即退最實惠記者從走訪的幾家軟件企業人員的反應看出,軟件企業對18號文規定的增值稅即征即退給予了充分肯定。該文件規定,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其自行開發生產的軟件產品,2010年底以前按17%的法定稅率征收增值稅后,對其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實行即征即退政策,所退稅款由企業用于研究開發軟件產品和擴大再生產,不作為企業所得稅應稅收入,不予征收企業所得稅。
北京用友軟件股份有限公司總會計師王仕平說,國家給予軟件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很多,比較起來,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執行得最好、最到位,企業從中得到的實惠也最多。2003年,用友軟件僅此一項就獲得了4341萬元的退稅,近幾年共拿到了13405萬元的退稅,極大地緩解了企業發展中資金不足的問題。同時,退稅速度越來越快,以前企業在繳納增值稅后,一般要等上兩三個月才能收到退稅款,去年在納稅當月就收到了退稅款,加快了企業資金周轉。
北京北大方正電子有限公司的財務總監周啟運也有同樣感受。他說,國家非常支持軟件企業的發展,而支持力度最大的還是稅收優惠,最突出的要數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方正電子現在每年都可獲得幾千萬元的退稅款,增值稅當月繳當月退,為企業減少了一筆相當可觀的利息支出,確實幫了企業的大忙。
就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而言,眾多軟件企業真正從中得到了實惠。劉繼先副局長介紹說,截至2003年底,海淀區共有1178戶企業享受到了此項優惠政策。其中,按照登記注冊類型劃分,內資企業951戶,外資企業227戶;按照產業類型劃分,軟件企業1165戶,集成電路企業13戶;有4517種軟件產品獲得認定。從這一政策開始實施到2003年底,海淀區國稅局共為這些企業辦理退稅273886萬元,其中軟件企業退稅271405萬元,集成電路企業退稅2481萬元。
其實,國家給予軟件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還很多。王仕平說,18號文規定,軟件企業人員薪酬和培訓費用可按實際發生額在企業所得稅稅前列支,2003年企業就因此少繳企業所得稅1501萬元,這幾年累計減少企業所得稅4195萬元。他說:“這項政策對我們軟件企業的影響是比較大的。軟件企業的發展很大程度上是靠人才,工資薪金對引進人才、留住人才起著很大作用。原來我們不敢漲工資,因為原稅法規定企業工資只能按計稅工資標準在稅前扣除,超過部分不得扣除。新政策出臺后,企業對此再也不必擔心了,這對鼓勵軟件企業引進高級人才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雙軟認證”程序應簡化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軟件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主要涉及流轉稅和所得稅兩大類。流轉稅類的優惠一般需要對企業的軟件產品進行認證,而所得稅類的優惠一般需要對軟件企業本身進行資格認證,這就是常說的“雙軟認證”。這兩項認證是軟件企業享受上述稅收優惠政策需具備的最重要的條件。
在與各軟件企業人員的交談中,記者感到,企業對稅收優惠政策的內容了解得很清楚,也都相應地享受到了稅收優惠,但目前企業在辦理“雙軟認證”過程中還存在一些問題。
首先是軟件企業的資格認證問題。根據信息產業部、教育部、科學技術部、國家稅務總局2000年10月16日聯合頒發的《軟件企業認定標準及管理辦法》規定,申請稅收優惠的軟件企業每年都要向軟件企業認定機構填報一份表格,包括軟件的著作權號、銷售發票的號碼、購買軟件的企業名稱等內容,軟件企業認定機構據此認定軟件企業是否符合文件的規定,實際工作中由軟件行業協會負責軟件企業資格的認證。而就是這么一個表格,卻難壞了用友軟件這家高科技企業。
北京用友軟件股份有限公司總會計師王仕平無奈地對記者說,因為用友軟件的業務量很大,發票的使用量自然也很大,去年已經達到了1.5萬張。銷售業務的增長是企業的喜訊,但這也使他們在填報軟件企業資格認定表時遇上了大麻煩。他說,登記這些發票的號碼,就必須在大量的會計憑證中查找相應的銷售憑證,找到貼在記賬憑證后面的銷售發票,僅靠手工來完成這個任務,其工作量是十分巨大的。這可怎么辦?當時他曾試圖尋求解決這個難題的方法,想到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時,所有的信息都輸入了稅控發票機,如果能從中把有關的信息調出來,將省去很多人力物力。于是他找到稅控發票機的技術服務單位,求他們幫忙。可是,技術服務單位對這個難題也很撓頭。王仕平建議,軟件行業協會、稅務部門和企業應該實現會計核算數據交流,比如在稅控發票機上安裝數據接口程序,信息共享可以減少稅企兩方面的工作量。
中軟網絡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財務人員李桂琴說,中軟公司也遇到了同樣的問題,但情況又有所不同。中軟公司銷售軟件開的是普通發票,沒有使用稅控發票機,所以不存在調用發票信息的問題,發票的統計、登記等工作只能靠手工。這兩年,在辦理軟件企業的資格認證時,她都要一張張地翻閱企業的會計憑證,找出有關的銷售發票,登記發票號碼和購買方資料,工作量非常大,至今也沒有想出好的解決辦法。
其次是軟件版本號的認證問題。一般來說,一個軟件產品只有經過版權局的審核、登記注冊,才能視為有獨立知識產權的產品。企業有獨立知識產權的軟件產品銷售收入必須達到全部軟件銷售收入的50%是軟件企業認定標準中的關鍵指標,這同時也是申請享受軟件企業稅收優惠政策的一個重要條件。因此,軟件企業十分重視新軟件的認證。而在實際操作中,軟件版本號的認證問題卻給企業帶來了不少麻煩。
王仕平對此深有體會。他舉例說明了這個問題:假如有一個軟件的版本為8.0,那么,根據客戶的實際需要,軟件企業可能對這個標準軟件做一些微小變動,增加某些功能,于是便產生了新的版本。由于這樣的軟件在內容和功能上與標準軟件區別不大,一般被稱為8.01或8.02版本。只有軟件功能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有了質的飛躍,軟件的版本才會升級,稱為9.0版本。這個道理一般人都懂。相關法規規定,企業在申請增值稅退稅時,必須對8.01或8.02版本的軟件分別進行認證。認證過程很長,辦起來也很煩瑣,以前差不多要3個月時間,現在再快也得1個月。在未獲得認證前,企業軟件銷售收入就不能享受稅收優惠。王仕平建議,對諸如8.01或8.02版本的軟件,應當視同8.0版本,不必重新進行認證。
北京北大方正電子有限公司的財務總監周啟運表示認同。他說,一個新的軟件在被開發出來的最初一段時間里更新頻繁、變化較大,版本升級很快,這時軟件企業就要經常為軟件版本認證奔波,這是理所應當、可以接受的。而當新的軟件經過不斷改進,進入產品的成熟期后,軟件的更新內容就不會太多了,這時仍要求對沒有實質變化的新版本進行認證就沒有太大必要了。作為以軟件為主要產品的企業,每年研制開發的軟件很多,軟件版本的認證工作非常繁重。如果將一個產品的不同版本視同一個軟件,只進行一次認定,那對軟件企業而言將是個福音。
對此,海淀區國稅局劉繼先副局長表示,稅務部門已經注意到軟件企業提出的這個問題,并將積極向上級主管部門反饋,努力推動軟件企業的版本認證問題盡快得到合理解決。
據悉,用友、中軟等知名軟件公司都已獲得2003年度國家規劃布局內重點軟件企業資格。那么,這項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將給軟件企業帶來哪些影響?政策有沒有真正落實?目前我國的軟件企業怎么才能享受到稅收優惠?帶著這些疑問,記者近日走訪了北京市海淀區國稅局有關人士以及用友軟件、方正電子、中軟網絡等知名軟件企業。
所得稅優惠再助重點軟件企業2000年6月,國務院下發了《鼓勵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的若干政策》(國發[2000]18號),提出要加快我國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的發展。同年9月,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和海關總署為貫徹該文件又下發了《關于鼓勵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0]25號)。這兩個文件規定,對國家規劃布局內的重點軟件生產企業,如當年未享受免稅優惠的,減按1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在具體執行過程中,由軟件企業向中國軟件行業協會提出申請,國家發改委會同信息產業部、商務部、國家稅務總局審核、公布國家規劃布局內的重點軟件企業認定名單。對國家規劃布局內的重點軟件生產企業,只有當年未享受免稅優惠的,才能享受減按1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的優惠政策。如今,2002年度和 2003年度國家規劃布局內的重點軟件企業名單已經確定,可以享受10%的所得稅優惠稅率。
然而,在海淀區國稅局了解到的情況卻出乎記者的意料。劉繼先副局長說,2002年海淀區被列入國家規劃布局內的重點軟件企業名單的企業有16家, 2003年增至21家。這些企業都是中關村高科技園區的高新技術企業,可以選擇享受軟件企業優惠政策,也可以選擇享受高新技術企業優惠政策,但只能選擇其一,不能重復享受。按照《北京市新技術產業開發試驗區暫行條例》規定,對于試驗區(中關村高科技園區前身)內的高新技術企業自開辦之日起,三年內免征企業所得稅,第四年至第六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期滿后,減按15%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簡稱“三免三減”)。一般而言,如果軟件企業成立后開發投入比較大,頭兩年不可能盈利,企業往往會選擇自獲利年度起“兩免三減”的軟件企業優惠政策;如果軟件企業在中關村高科技園區內成立之后經濟效益就比較好,企業往往會選擇“三免三減”的高新技術企業優惠政策。從目前情況看,軟件企業一般選擇后者。由于不少軟件企業坐落在屬于國家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的中關村高科技園區,根據有關規定,園區內新辦的高新技術企業的所得稅稅率為15%.如果軟件企業正處于享受“三免三減”的高新技術企業優惠政策期間,要么免繳企業所得稅,要么減按7.5%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三免三減”期滿執行15%稅率后,國家規劃布局內的重點軟件企業就可以享受減按1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的優惠政策。
記者從最近的統計資料中了解到,北京四方繼保自動化有限責任公司、中軟網絡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和長城計算機軟件與系統有限公司等幾家企業,被列入了 2003年度國家規劃布局內的重點軟件企業名單。但由于目前正處于所得稅匯算清繳階段,企業應納所得稅額尚未確定,就其所得稅預繳情況進行統計,這3家企業2003年分別可獲得1211.76萬元、1177.62萬元和51.26萬元的企業所得稅減免。
增值稅即征即退最實惠記者從走訪的幾家軟件企業人員的反應看出,軟件企業對18號文規定的增值稅即征即退給予了充分肯定。該文件規定,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其自行開發生產的軟件產品,2010年底以前按17%的法定稅率征收增值稅后,對其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實行即征即退政策,所退稅款由企業用于研究開發軟件產品和擴大再生產,不作為企業所得稅應稅收入,不予征收企業所得稅。
北京用友軟件股份有限公司總會計師王仕平說,國家給予軟件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很多,比較起來,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執行得最好、最到位,企業從中得到的實惠也最多。2003年,用友軟件僅此一項就獲得了4341萬元的退稅,近幾年共拿到了13405萬元的退稅,極大地緩解了企業發展中資金不足的問題。同時,退稅速度越來越快,以前企業在繳納增值稅后,一般要等上兩三個月才能收到退稅款,去年在納稅當月就收到了退稅款,加快了企業資金周轉。
北京北大方正電子有限公司的財務總監周啟運也有同樣感受。他說,國家非常支持軟件企業的發展,而支持力度最大的還是稅收優惠,最突出的要數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方正電子現在每年都可獲得幾千萬元的退稅款,增值稅當月繳當月退,為企業減少了一筆相當可觀的利息支出,確實幫了企業的大忙。
就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而言,眾多軟件企業真正從中得到了實惠。劉繼先副局長介紹說,截至2003年底,海淀區共有1178戶企業享受到了此項優惠政策。其中,按照登記注冊類型劃分,內資企業951戶,外資企業227戶;按照產業類型劃分,軟件企業1165戶,集成電路企業13戶;有4517種軟件產品獲得認定。從這一政策開始實施到2003年底,海淀區國稅局共為這些企業辦理退稅273886萬元,其中軟件企業退稅271405萬元,集成電路企業退稅2481萬元。
其實,國家給予軟件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還很多。王仕平說,18號文規定,軟件企業人員薪酬和培訓費用可按實際發生額在企業所得稅稅前列支,2003年企業就因此少繳企業所得稅1501萬元,這幾年累計減少企業所得稅4195萬元。他說:“這項政策對我們軟件企業的影響是比較大的。軟件企業的發展很大程度上是靠人才,工資薪金對引進人才、留住人才起著很大作用。原來我們不敢漲工資,因為原稅法規定企業工資只能按計稅工資標準在稅前扣除,超過部分不得扣除。新政策出臺后,企業對此再也不必擔心了,這對鼓勵軟件企業引進高級人才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雙軟認證”程序應簡化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軟件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主要涉及流轉稅和所得稅兩大類。流轉稅類的優惠一般需要對企業的軟件產品進行認證,而所得稅類的優惠一般需要對軟件企業本身進行資格認證,這就是常說的“雙軟認證”。這兩項認證是軟件企業享受上述稅收優惠政策需具備的最重要的條件。
在與各軟件企業人員的交談中,記者感到,企業對稅收優惠政策的內容了解得很清楚,也都相應地享受到了稅收優惠,但目前企業在辦理“雙軟認證”過程中還存在一些問題。
首先是軟件企業的資格認證問題。根據信息產業部、教育部、科學技術部、國家稅務總局2000年10月16日聯合頒發的《軟件企業認定標準及管理辦法》規定,申請稅收優惠的軟件企業每年都要向軟件企業認定機構填報一份表格,包括軟件的著作權號、銷售發票的號碼、購買軟件的企業名稱等內容,軟件企業認定機構據此認定軟件企業是否符合文件的規定,實際工作中由軟件行業協會負責軟件企業資格的認證。而就是這么一個表格,卻難壞了用友軟件這家高科技企業。
北京用友軟件股份有限公司總會計師王仕平無奈地對記者說,因為用友軟件的業務量很大,發票的使用量自然也很大,去年已經達到了1.5萬張。銷售業務的增長是企業的喜訊,但這也使他們在填報軟件企業資格認定表時遇上了大麻煩。他說,登記這些發票的號碼,就必須在大量的會計憑證中查找相應的銷售憑證,找到貼在記賬憑證后面的銷售發票,僅靠手工來完成這個任務,其工作量是十分巨大的。這可怎么辦?當時他曾試圖尋求解決這個難題的方法,想到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時,所有的信息都輸入了稅控發票機,如果能從中把有關的信息調出來,將省去很多人力物力。于是他找到稅控發票機的技術服務單位,求他們幫忙。可是,技術服務單位對這個難題也很撓頭。王仕平建議,軟件行業協會、稅務部門和企業應該實現會計核算數據交流,比如在稅控發票機上安裝數據接口程序,信息共享可以減少稅企兩方面的工作量。
中軟網絡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財務人員李桂琴說,中軟公司也遇到了同樣的問題,但情況又有所不同。中軟公司銷售軟件開的是普通發票,沒有使用稅控發票機,所以不存在調用發票信息的問題,發票的統計、登記等工作只能靠手工。這兩年,在辦理軟件企業的資格認證時,她都要一張張地翻閱企業的會計憑證,找出有關的銷售發票,登記發票號碼和購買方資料,工作量非常大,至今也沒有想出好的解決辦法。
其次是軟件版本號的認證問題。一般來說,一個軟件產品只有經過版權局的審核、登記注冊,才能視為有獨立知識產權的產品。企業有獨立知識產權的軟件產品銷售收入必須達到全部軟件銷售收入的50%是軟件企業認定標準中的關鍵指標,這同時也是申請享受軟件企業稅收優惠政策的一個重要條件。因此,軟件企業十分重視新軟件的認證。而在實際操作中,軟件版本號的認證問題卻給企業帶來了不少麻煩。
王仕平對此深有體會。他舉例說明了這個問題:假如有一個軟件的版本為8.0,那么,根據客戶的實際需要,軟件企業可能對這個標準軟件做一些微小變動,增加某些功能,于是便產生了新的版本。由于這樣的軟件在內容和功能上與標準軟件區別不大,一般被稱為8.01或8.02版本。只有軟件功能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有了質的飛躍,軟件的版本才會升級,稱為9.0版本。這個道理一般人都懂。相關法規規定,企業在申請增值稅退稅時,必須對8.01或8.02版本的軟件分別進行認證。認證過程很長,辦起來也很煩瑣,以前差不多要3個月時間,現在再快也得1個月。在未獲得認證前,企業軟件銷售收入就不能享受稅收優惠。王仕平建議,對諸如8.01或8.02版本的軟件,應當視同8.0版本,不必重新進行認證。
北京北大方正電子有限公司的財務總監周啟運表示認同。他說,一個新的軟件在被開發出來的最初一段時間里更新頻繁、變化較大,版本升級很快,這時軟件企業就要經常為軟件版本認證奔波,這是理所應當、可以接受的。而當新的軟件經過不斷改進,進入產品的成熟期后,軟件的更新內容就不會太多了,這時仍要求對沒有實質變化的新版本進行認證就沒有太大必要了。作為以軟件為主要產品的企業,每年研制開發的軟件很多,軟件版本的認證工作非常繁重。如果將一個產品的不同版本視同一個軟件,只進行一次認定,那對軟件企業而言將是個福音。
對此,海淀區國稅局劉繼先副局長表示,稅務部門已經注意到軟件企業提出的這個問題,并將積極向上級主管部門反饋,努力推動軟件企業的版本認證問題盡快得到合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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