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籌劃工作步驟——工作步驟和委托合同內容
(一)納稅籌劃人的總的工作步驟
由于各類納稅人的行業、業務和委托進行納稅籌劃的內容不同,因此注冊稅務師進行納稅籌劃也沒有統一的程序,但總體來看也有不少相類似的工作步驟,大致可分為以下九個步驟:
客戶提出要求——談判——組織力量——初步調查——提出建議書——簽訂合同——開始工作——中間報告——最終報告
(二)接受委托前的洽談步驟
委托單位申請
前期洽談
明確納稅籌劃目標
現場調查 收集資料 自身籌劃能力分析
決定是否接受委托
否 是
說明原因 簽定合同
(三)稅收籌劃咨詢合同的內容
納稅籌劃人經過洽談正式受理客戶的委托進行稅收籌劃,一般應簽訂書面的委托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受托納稅籌劃的合同沒有固定格式。但它一般包括以下十項內容:
1.列明委托人和納稅籌劃人的姓名、住址、電話等。
2.總則。明確注明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地址;并須表明對合同中的納稅籌劃人,委托人認為是具備足以承擔這項任務的技術水平和經驗的,確能恰當地完成該項目所規定的籌劃任務,因而,委托人愿意委托該納稅籌劃企業或某納稅籌劃人員承擔該項目業務。
3.委托事項。納稅籌劃人對委托人所約定承擔的義務。
4.業務內容。應明確委托人向稅務師事務所委托的具體業務內容,包括:(1)需要協商的事項;(2)有關調查研究業務內容;(3)有關獲取旁證的需要等。
5.酬金及計算方法。應明確規定經雙方同意的酬金數額、支付日期、支付辦法。
6.稅收籌劃成果的形式和歸屬。
7.保護委托人權益的規定。主要包括:(1)預定業務完成日期。事先規定各個階段工作的進程和完成日期;(2)禁止中途轉包。為了保證業務質量,納稅籌劃受托人除書面征得委托人同意外,不得將承擔的業務全部或部分轉包給他人。
8.保護納稅籌劃人權益的規定。納稅籌劃人作為合同的另一方,同樣有權受到合同的保護,在合同中需訂明的主要內容是:(1)對超出合同規定范圍的業務,要求額外支付報酬;(2)變更業務范圍。如要承擔原訂合同以外的業務時,稅務師事務所可以向委托人提出更改合同條件的要求;(3)因委托人的責任造成業務拖延。稅務師事務所在開展業務過程中,有些事項須征得委托人的認可才可進行,但如委托人不及時予以確認,或因委托人的其他原因造成業務拖延,則其責任應由委托人承擔;(4)取消納稅籌劃人在合同撤銷前已完成的工作,必須支付合理的報酬。
9.簽名蓋章。合同須經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才能生效。
10.合同簽訂日期和地點。
由于各類納稅人的行業、業務和委托進行納稅籌劃的內容不同,因此注冊稅務師進行納稅籌劃也沒有統一的程序,但總體來看也有不少相類似的工作步驟,大致可分為以下九個步驟:
客戶提出要求——談判——組織力量——初步調查——提出建議書——簽訂合同——開始工作——中間報告——最終報告
(二)接受委托前的洽談步驟
委托單位申請
前期洽談
明確納稅籌劃目標
現場調查 收集資料 自身籌劃能力分析
決定是否接受委托
否 是
說明原因 簽定合同
(三)稅收籌劃咨詢合同的內容
納稅籌劃人經過洽談正式受理客戶的委托進行稅收籌劃,一般應簽訂書面的委托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受托納稅籌劃的合同沒有固定格式。但它一般包括以下十項內容:
1.列明委托人和納稅籌劃人的姓名、住址、電話等。
2.總則。明確注明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地址;并須表明對合同中的納稅籌劃人,委托人認為是具備足以承擔這項任務的技術水平和經驗的,確能恰當地完成該項目所規定的籌劃任務,因而,委托人愿意委托該納稅籌劃企業或某納稅籌劃人員承擔該項目業務。
3.委托事項。納稅籌劃人對委托人所約定承擔的義務。
4.業務內容。應明確委托人向稅務師事務所委托的具體業務內容,包括:(1)需要協商的事項;(2)有關調查研究業務內容;(3)有關獲取旁證的需要等。
5.酬金及計算方法。應明確規定經雙方同意的酬金數額、支付日期、支付辦法。
6.稅收籌劃成果的形式和歸屬。
7.保護委托人權益的規定。主要包括:(1)預定業務完成日期。事先規定各個階段工作的進程和完成日期;(2)禁止中途轉包。為了保證業務質量,納稅籌劃受托人除書面征得委托人同意外,不得將承擔的業務全部或部分轉包給他人。
8.保護納稅籌劃人權益的規定。納稅籌劃人作為合同的另一方,同樣有權受到合同的保護,在合同中需訂明的主要內容是:(1)對超出合同規定范圍的業務,要求額外支付報酬;(2)變更業務范圍。如要承擔原訂合同以外的業務時,稅務師事務所可以向委托人提出更改合同條件的要求;(3)因委托人的責任造成業務拖延。稅務師事務所在開展業務過程中,有些事項須征得委托人的認可才可進行,但如委托人不及時予以確認,或因委托人的其他原因造成業務拖延,則其責任應由委托人承擔;(4)取消納稅籌劃人在合同撤銷前已完成的工作,必須支付合理的報酬。
9.簽名蓋章。合同須經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才能生效。
10.合同簽訂日期和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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